中青在线
2006年2月9日
星期
加入收藏 | 新闻回顾 | 检索 | 中青论坛 | 广告
小调查
首页->> 中国青年报->> 教育

   

学生吸毒贩毒成上海安全文明校园
“一票否决”内容

2006年02月09日
    

    本报上海2月8日电(记者龚瑜)“学生不吸毒,校园无毒品”今后将成为上海考核安全文明校园的一项基本目标,学校师生发生吸毒、贩毒等涉毒案件将作为安全文明校园的“一票否决”内容。

    上海市教委明确把毒品预防教育纳入《高等院校安全文明校园评估指标体系》和《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安全文明校园评估指标体系》。作为学校德育和生命教育课程体系的一项重要内容,上海市教委规定毒品预防教育须从小学五年级开始进行至高中二年级,每学年安排两课时。

    2005年,上海市教委就制定了《上海市学生民族精神教育指导纲要》和《上海市中小学生生命教育指导纲要》,明确了中小学分年级、分阶段的毒品预防教育内容和要求。小学阶段为:知道常见毒品的名称,初步了解毒品对个人和家庭的危害;中学阶段为:知道毒品的概念,知道吸毒是违法行为,制、贩、运毒是犯罪行为,学会一些拒绝毒品的方法,能够保护自己不受毒品侵害;高中阶段为:掌握拒绝毒品的方法,提高法制意识,了解当前禁毒工作的状况,增强社会责任感,参与学校、社区组织的禁毒宣传活等等。

    同时,毒品预防教育还经由日常授课渗透到有关学科教学中,如小学3年级到5年级的《自然》,初中阶段的《生命科学》、《思想品德》、《历史》,高中阶段的《生命科学》、《体育与健康》等显性课程教材中,都分别有“人的生命周期和身体发育的特点,吸烟、酗酒、滥用药物等对身体的主要危害”,“爱护自己的生命,尊重和关爱他人的生命”,“吸烟酗酒和其他麻醉品与健康的基本知识”等内容。对语文、音乐、美术等隐性课程,教师也结合教学内容,对学生开展认识生命、珍惜生命、尊重生命、热爱生命,提高生存技能和生命质量的教育活动。

    据上海市公安局主管部门反馈,2005年全市没有发现青少年学生涉毒案件。

    

 发表评论: 昵称  密码 匿名发表 注册会员
(本站注册用户请将此复选框钩掉,并输入在本站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发表评论) 
 
查看文章评论 打印】 【关闭
中青在线版权与免责声明: 

  在接受本网站服务之前,请务必仔细阅读下列条款并同意本声明。

  1. 凡本网注明"来源:中青在线或中国青年报"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青在线或中国青年报社,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2. 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按双方协议注明作品来源。违反上述声明者,中青在线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青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 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 本网站文章仅代表作者本人的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看法,与本网站立场无关,文责作者自负。 
  5.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联系的,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
   联系方式:中青在线信息授权部 电话:010--64098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