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2月8日电 从今年起,随着我国开始执行个人所得税1600元的新费用扣除标准,在京的外籍人员的费用扣除标准也从过去的4000元,提高到了4800元。
据《京华时报》报道,北京地税局相关人士介绍说,此前外籍个人的费用扣除标准,是除了费用扣除800元以外,还要加上扣除附加减除费用标准3200元,一共是4000元。2006年,在附加减除费用标准3200元没变的基础上,随着工资、薪金所得费用扣除标准从800元提高到1600元,外籍个人的费用扣除标准也随之增加了800元,最终达到4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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