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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眼
谁动了农民的“养命钱”
2006年02月09日

孙瑞灼

    据《法制日报》报道:靠全额财政拨款的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民政局建起了豪华办公楼,审计部门调查的结果让人吃惊:1996年至2003年,红河州各县共汇入红河州民政局6000余万元农村养老保险基金,但截至2003年末,账户上仅剩130余万元。近日,该局原局长罗理诚因涉嫌挪用6000余万元农村养老保险基金和受贿罪,被判处无期徒刑。

    10年前,广州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被非法挪用近10亿元无法追回的事件仍令人记忆犹新,不想今日又爆此6000多万元被挪用的惊天大案,让人们不得不对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的安全深感担忧。实际上,近年来湖南、云南等地也多次发生类似案件,涉案金额动辄几千万元、上亿元,这笔农民的“养命钱”已深陷“风险泥潭”。频发的大案拷问着养老保险制度的设置和对基金的管理,让人深思。

    起自1992年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一度被广大农民誉为“没有围墙的养老院”。然而,由于现行制度和监管的缺陷,数额巨大的农民养老保险基金一次又一次成为不法分子口中的“唐僧肉”。虽然罗理诚等腐败分子被判处刑罚,但巨额农保基金却回收无望,参保农民正面临着无法兑现的危险。当广大农民应该拿到养老金却拿不到时,势必会形成新的社会不安定因素。面对养老金被挪用造成的巨大窟窿,国家和政府将为此埋单已成不争的事实,然而,最终掏腰包的还是我们每一个纳税人。

    那么,究竟是什么原因使农民的“养命钱”成了硕鼠们可以轻易动得的美味“奶酪”?我国现行农民养老保险基金的监管属于同级行政监管,但由于种种原因,这种监管形同虚设。红河州政府部门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官员指出:罗理诚案件反映出红河州有关部门对于巨额农保基金的管理完全处于无人监管的状态。专家指出,现行的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由当地的民政部门独立管理,征缴、管理和使用三权集于一身,缺乏有效的监督和控制,地方民政部门或政府挤占、挪用甚至贪污、挥霍农民养老保险基金的情况时有发生,农民的养老钱失去了保障。有效监管特别是社会监管的缺失,使农保基金的管理、使用一直处于“暗箱操作”状态,这是导致农保基金腐败案频发的重要原因。

    因此,有必要将农保基金的收缴、管理、使用分离,由不同的部门来行使不同的职能,互相监督,以保证基金的安全;其次,有必要加强对农保基金的社会化监管。只有充分发动群众、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变农保基金的“暗箱操作”为“阳光作业”,才能实现对农保基金的有效监管。

    笔者建议,应由各级人大代表代表广大参保农民,同时吸收财政、审计、银行等部门参与,定期对基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全面的监督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向社会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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