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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就是要对小事较真
2006年03月04日

张胜萍

    现如今,被侵权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了,问问周围的人,哪个没有遭遇过几桩这样的“窝心事”?只是有时候,觉得事情小就算了,或者因为维权成本太高,大多选择忍气吞声。但有一次,就是一件小事,让我“较了一次真”。

    2006年春节前夕,正是“禽流感”肆虐之际,但过年过节的,总还得买点东西来招待亲友。于是,一天上午,我去一家大型超市买了一只活鸡。为节省时间,买了之后就交给宰杀的工人,然后去采购其他的物品。等采购完毕以后,取了杀好的鸡,装进提篮一起去收款台结账。

    谁知回到家里,我傻眼了:怎么这只鸡腹腔里积满淤血,两条腿部的肉呈紫黑色,一看就是一只将死的鸡,甚至可能就是一只死鸡!而我当时选的那只鸡活蹦乱跳的,绝对不应该是这样,一定是他们用了掉包计!

    以前碰上类似上当受骗的事情,一般也就算了,这次,老公也持这种态度:“算了,扔掉就行了,不就几十块钱吗?”说实在的,去超市讨说法确实有点不划算。我家离超市比较远,大老远地跑去很费神,再说,这只鸡也值不了多少钱,到了超市肯定免不了一场舌战,那样会使自己的心情更坏。但我这次也不知哪来一股劲,心想在这样一个“禽流感”暴发的时候,商家还敢这样“顶风作案”,我实在气不过。

    经过一番思想斗争之后,我毅然重返超市。不出我所料,找到超市的办公室,在场的所有工作人员都矢口否认鸡有问题,都说是在宰杀时呛了血。天哪,这么明显的事实摆在眼前,他们还在说瞎话。如果鸡腹腔里的淤血可以说是呛了血,那腿部的鸡肉呈紫黑色怎么解释?我感到十分气愤,同时也感到一阵悲哀,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人可以不顾事实,不顾良心,把起码的诚信道德丢在脑后。

    但我既然来了,就决不轻易罢休,一定要为自己讨回公道。经过一番据理力争后,他们自知理亏,要么缄口不言,要么说没有经历过这种事。这时,值班的班长和送货方都来了,提出的解决办法是双方各承担一半的损失,但我表示不接受,因为这就等于承认我有一半责任。事情虽小,钱也不多,但这对消费者不公平,我不能让这种明显的欺诈行为任其下去。

    于是,我又逐层向超市的部门领班、部门经理直至商场经理反映情况,他们见我说得有理有据,最后只好按商场规定,作了全额赔偿。

    这件事增强了我的维权信心,我想借此告诉广大消费者朋友:维权,就是要在小事上较真,只有老百姓都努力维护自己的权益,都理直气壮地抵制商家的不法行为,市场经济秩序才能够实现良性循环,老百姓才能痛快地、放心地消费,那样,大家的正当权益才能得到根本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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