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政协全委会出台的《政协委员管理办法》,对政协委员履职的情况实行量化考核,考核不合格的政协委员将被警告或辞退。对此,世界与中国研究所研究员李凡认为,这是一种进步。 他分析说,对政协委员实行监督,进行有效管理,能使他们更好地了解社情民意,反映公众的心声。通过监督考核,政协委员才能履职,虽然可能会使有些政协委员处于一种被动参与的状态,但被动参与总比不参与好。参与其中就可以让政协委员所提出来的提案更加符合实际,对社会更加有益。
李凡认为,按照目前的体制,政协委员的职责是代表他们的“界别”参政议政,而不是对国家大政方针以及政府首脑的产生行使表决权。政协委员的产生更多的是强调界别“属性”,属于推选。就目前情况来看,主要由政协机关对其进行监督,而公众参与监督比较少。他建议,让公众和媒体都参与到监督政协委员的行列当中来。
他介绍,目前,公众已经参与对人大代表履职情况的监督,有的地方曾以人大代表不履行职责提出罢免案。这是因为人大代表是由选举单位选举出来的,选民对于人大代表来说本身就是一种压力,这种压力加上人大代表身份的荣誉感,促使人大代表产生责任感。有的人大代表为了沟通民意,下情上达,主动收集各种意见,积极通过各种途径反映和寻求解决问题。例如,浙江有人大代表开设了人大代表办公室,专门接待上访群众。像这样的事例还有很多,这说明很多人大代表开始意识到自己职位的责任,意识到自己代表公众的利益,开始转变观念,真正为老百姓做事。反过来说,这种现象也是公众对人大代表履职进行监督的结果。
中国政法大学宪政研究所所长蔡定剑教授认为,这些年来,社会越来越关注人大代表,因为他们起着传达公众意见、反映公众呼声的作用,扮演的角色也越来越重要。人大代表如何更好地发挥作用,不仅取决于他们自身的责任感强不强,有没有能力、积极性等原因,更重要的是取决于制度、机制等。一些地方加强了对人大代表的监督,例如湖南省衡阳市提出人大代表述职制度。这种加大监督的趋势是好的,但也存在一些问题。比如配套的评价机制,不应该是大的、空泛的,不应该简单地看代表议案的数量,而应该看重议案的质量及其实际效果。总的来说,要以公众利益,反映公众意志作为评价机制的核心。
本报北京3月7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