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青在线
  2006年3月9日
星期
加入收藏 | 新闻回顾 | 检索 | 中青论坛 | 广告
小调查
首页->> 中国青年报->> 要闻

   

河南取消“打工子弟学校”
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列入经费预算 公办学校不得拒绝接收农民工子女
2006年03月08日
    

    本报郑州3月7日电(记者潘志贤)河南省教育厅6日出台规定:今后,学校要将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与城市学生统一管理、统一编班、统一教学;公办学校不得拒绝接收农民工子女;所有接收农民工子女入学的学校都不得以“打工子弟学校”等命名,或在学校内单设农民工子女班等。

    根据河南省新的规定,今后进城务工农民子女流入地政府必须把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当地教育规划,列入教育经费预算,按照实际在校人数拨付接收农民工子女入学的公办学校公用经费。对接收农民工子女人数较多的学校,河南省将在教师编制方面给予倾斜。

    河南省教育厅负责人表示,该省将把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就学学校建设列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并优先安排。对委托承担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的民办学校,省里会在办学经费、师资培训等方面给予支持和指导。

    

 我要留言: 昵称  密码 匿名发表 注册会员
(本站注册用户请将此复选框钩掉,并输入在本站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发表评论) 
 
查看留言 打印】 【关闭
中青在线版权与免责声明: 

  在接受本网站服务之前,请务必仔细阅读下列条款并同意本声明。

  1. 凡本网注明"来源:中青在线或中国青年报"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青在线或中国青年报社,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2. 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按双方协议注明作品来源。违反上述声明者,中青在线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青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 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 本网站文章仅代表作者本人的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看法,与本网站立场无关,文责作者自负。 
  5.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联系的,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
   联系方式:中青在线信息授权部 电话:010--64098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