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青在线
  2006年3月12日
星期
加入收藏 | 新闻回顾 | 检索 | 中青论坛 | 广告
小调查
首页->> 中国青年报->> 要闻

   

十届人大四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
2006年03月12日
    

    听取和审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胡锦涛吴邦国温家宝贾庆林曾庆红吴官正李长春罗干等出席

    新华社北京3月11日电 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11日上午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听取和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胡锦涛、吴邦国、温家宝、贾庆林、曾庆红、吴官正、李长春、罗干等出席会议。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向大会报告工作时说,2005年,最高人民法院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审判和其他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一年来,最高人民法院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大局出发,认真做好审判和执行工作,共办结各类案件3196件,同比上升9.34%。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共办结各类案件7940549件,上升0.85%,诉讼标的金额10597.96亿元。

    肖扬说,一年来,最高人民法院把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作为监督和指导的重点,进一步加大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的监督和指导力度。一是加强审判监督工作,努力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申诉难和申请再审难问题。二是加强司法解释工作,准确适用法律。三是加强对人民法院基层建设工作的指导,努力提高基层司法能力和水平。四是推进人民法院司法改革,促进审判制度完善。五是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完善司法便民措施。肖扬在报告中谈到人民法院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时表示,最高人民法院将认真采取措施,在加强自身建设的同时,进一步加大监督和指导力度,切实予以解决。

    关于2006年工作安排,肖扬说,最高人民法院将全面提高审判、执行工作的质量和效率,进一步加大对地方各级法院的监督和指导力度,为“十一五”规划的顺利实施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司法保障。一是加强刑事审判工作,依法惩罚犯罪。二是加强民事和行政审判工作,依法平等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三是加大涉农案件审判力度,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四是加大知识产权案件审判力度,保障国家创新体系建设。五是加大民事裁判执行工作力度,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六是认真落实司法为民要求,为人民群众营造良好的诉讼环境。七是加强队伍建设和基层基础建设,不断提高司法水平。八是认真落实《人民法院第二个五年改革纲要》,继续深化人民法院改革。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春旺在向大会报告工作时说,2005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各级检察机关全年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860372人,提起公诉950804人,比上年分别上升6.1%和9.6%;共立案侦查涉嫌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犯罪的国家工作人员41447人,已侦结提起公诉30205人。

    贾春旺说,一年来,检察机关围绕完善检察体制和工作机制,推进检察改革,重点抓了五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建立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二是实行查办职务犯罪工作报备、报批制度。三是规范检察机关司法鉴定机构和人员的管理机制。四是完善刑事赔偿确认程序。五是进一步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贾春旺在报告中还谈到当前检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他表示,我们将以改革的精神和务实的作风,认真研究和解决存在的问题,促进检察工作全面健康发展。

    关于2006年的工作安排,贾春旺说,检察机关要认真履行各项法律监督职责,努力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平正义,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顺利实施“十一五”规划提供有力的法律服务和保障。第一,依法打击和防范各类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第二,进一步加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第三,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公正执法水平。第四,继续推进检察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完善法律监督制度。第五,坚持不懈地抓好检察队伍建设,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和法律监督能力。第六,自觉接受各级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

    大会执行主席、主席团常务主席热地主持会议。大会执行主席习近平、毛如柏、石宗源、刘胜玉、苏荣、李克强、杨国庆、杨景宇、汪洋、张庆黎、张宝顺、张春贤、陈建国、孟建柱、姜恩柱、袁武、徐光春、郭金龙、曹伯纯、龚学平、傅志寰、储波等在主席台执行主席席就座。

    

 我要留言: 昵称  密码 匿名发表 注册会员
(本站注册用户请将此复选框钩掉,并输入在本站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发表评论) 
 
查看留言 打印】 【关闭
中青在线版权与免责声明: 

  在接受本网站服务之前,请务必仔细阅读下列条款并同意本声明。

  1. 凡本网注明"来源:中青在线或中国青年报"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青在线或中国青年报社,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2. 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按双方协议注明作品来源。违反上述声明者,中青在线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青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 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 本网站文章仅代表作者本人的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看法,与本网站立场无关,文责作者自负。 
  5.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联系的,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
   联系方式:中青在线信息授权部 电话:010--64098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