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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给职工加薪,我与老板6次谈判
2006年03月13日

李想 本报记者 郁进东

    对于南京锦湖轮胎有限公司工会主席吴松平来说,与老板谈判涨工资早就不是什么新鲜事了。他们从1999年就开始提出工资集体协商,至今已经进行了6次,而且每一次,职工工资都能得到上涨。每次少则涨一两百元,多则能达到七八百元。

    曾经参加过这6次工资协商并作为谈判员的吴松平说,工资集体协商是一项细致琐碎漫长甚至艰苦的工作。

    在开始谈判前,收集相关资料很重要。谈判要以理服人,记得在1999年第一次提出谈判前,工会就把近几年的产值、产量、销售收入、职工工资、劳动生产率、利润、生产成本中的工资含量等经济指标和几年来职工工资总额、员工人均收入增长幅度进行测算对比,并把职工工资和南京其他同类企业、全国同类行业的工资状况进行比较,有一套非常清晰和科学的数据,具有很强的说服力。而谈判时,工会先商量好了一个加薪幅度,就像买东西侃价一样,有个心理价位后,有原则地进行坚持或者让步。

    他至今记得,2002年是南京锦湖轮胎公司工资谈判难度最大的一年。当时,韩国总公司的社长来南京视察,提出南京锦湖的工资增长过快,要求当年南京锦湖的工资要“零增长”。当这一消息传开时,全体职工议论纷纷,工会也面临很大的压力。他们认真研究了当时的情况,认为企业员工工资的增长,不是由哪个投资方单方面决定的,而要根据企业的经营状况和经济效益,由工会和企业双方协商而定。

    工会了解到,公司上一年度经营状况良好,没有理由不给员工增加工资。于是,工会讨论后决定,把当年的工资涨幅目标定在10%。经过谈判,资方把零增长让步到5%的增长,但仍然没有达到工会的既定目标。

    工资谈判从当年4月一直进行到6月下旬,资方也只作出了到8%的让步。6月27日是发工资的日子。26日晚,公司食堂挂出了“团结就是力量”和“我已为锦湖创效益,锦湖应为我涨工资”的条幅。正好第二天摩根财团到南京锦湖进行考察,这条标语被他们看到,外方总经理也感到了压力,要求工会先把标语撤除,再谈别的事情,但被工会拒绝。为避免出现过激的行为,资方终于再次作出让步。在27日晚上双方达成协议,职工工资上涨幅度达到了10.5%。

    吴松平认为,在合资企业里,选择适当的时机谈判很重要。在公司不赢利甚至亏损的情况下提出涨工资,显然不合时宜;当企业生产力有了较大提高,各项经济指标都有上涨的时候,提出涨工资才比较容易为资方所接受,因为企业要想实现预定目标,必须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提高职工工作热情,最有效、最直接的办法,就是给职工增加工资,改善待遇。

    工资谈判员是工资协商中的“枢纽”,在谈判桌上与企业主讨价还价。因此,有人担心企业主会不会事后给他们“小鞋”穿?

    南京市总工会民管部副部长沈培康对记者说,工资谈判员由职工代表大会上产生,因此他们同样也是职工代表。按照江苏省相关的工会条例法规,职工代表在任期内企业主不能随意将其解聘。

    企业不建立工资协商制度将被重罚,也是企业方不敢给工资谈判员穿小鞋的原因之一。此外,按照南京市政府将建立工资协商制度的情况,列入各级职能部门的政绩考核——凡具备条件而没有建制的企业党政工主要负责人,原则上不得评荐市级以上先进荣誉称号。

    现在,锦湖轮胎工会又开始了今年的工资协商谈判的前期准备。吴松平表示,现在工资协商的习惯、制度都已形成,但是谈判的难度也随之增大。随着工资基数的增大,公司的压力也在增大,以前公司代买的5种养老、住房、医疗等保险,现在升到6种,要占总工资的43.7%,公司的员工人数也在增加,工资总支出有了很大增长。同时,生产成本也在上涨,原来每吨1.3万元左右的橡胶现在已经涨到了2.2万元左右,公司的利润已经不如以前。

    由于工资协商谈判每年都是涨,这6次谈判,使得锦湖轮胎员工的人均年收入从1.5万元左右,“跳”到了人均3万余元,整整翻了一番。职工也已把涨工资看成了一种习惯。如果不涨,必然会影响职工工作积极性,而企业效益下滑又不可能保障以往的工资增长幅度。事实上,去年谈判只使职工工资增长8%,远不如前。

    如何保证持续稳定增长,同时又不给公司的经营带来很大负担,这是工会和吴松平目前正在思索和想办法解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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