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玉麟委员:涉及资源消耗环境保护的建设项目须公示
2006-03-14
本报记者 万兴亚
    全国政协委员茅玉麟在本次两会上建议,今后凡是涉及资源(能源)消耗和环境保护的建设项目应建立公示制度,让广大老百姓参与监督。

    茅玉麟委员说,对资源的浪费、环境的破坏只要发生了,基本上就是一个不可逆过程,很难在短期内恢复原状。因此,只要涉及到资源(能源)的消耗、涉及到对环境的影响,不管这个项目的大小,都要在当地通过媒体、广播、互联网等方式进行公示,公示期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为1~3个月。公示期满,由主管部门根据专家评审、公示结果和统一规划定夺,并将结果公布于众。在此过程中,基层管理部门(区、县)只负责对项目进行初级评审,并负责对通过初步评审的项目上报上级主管部门,不再具有直接审批权,以防止重大环境污染案件发生。

    本报北京3月13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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