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帮穷:是不愿意还是渠道不畅?
2006-03-14
本报记者 狄多华 杨得志

    3月12日,本报记者对话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杨团(中)、全国政协委员童石军(右)。本报记者 杨得志摄

 

    两会期间,有3组关于贫富差距的数字被代表委员热议,同时也被越来越多的民众所关注。

    一是《2004年全球财富报告》显示,2003年我国有23.6万人拥有超过9690亿美元的财富,而全国GDP是1.4万亿美元。

    二是我国农村目前有绝对贫困人口2600万人,城市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超过2200万,加上残疾人口、受灾人口等其他生活困难者,需要社会救助的人口数以亿计。

    三是2005年,我国私人慈善捐赠创历史新高,达17亿元,但人均不过1元多一点。同时有调查显示,国内注册登记的企业超过1000万家,有捐赠记录的不超过10万家。

    是富人不愿意帮助穷人,还是另有原因?3月12日,本报联合中青在线、新浪网,邀请全国工商联常委童石军委员和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杨团研究员,与网友共同探讨这一话题。

    贫富差距拉大不光是中国

    从过政,经过商,如今兼有学者、企业家双重身份的童石军委员对我国少数人拥有大笔财富这一事实并不怀疑:“改革开放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政策效果和目的达到了。”

    杨团说:“我看到的一些资料显示,最近20多年,全球都有贫富差距拉大的现象,这是全球社会转型中的问题。当然中国有自己的问题。中国的社会是两次转型并成一步走,第一次是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的转型,第二次是工业社会向信息社会转型,发达国家这一过程经过几百年,中国只用几十年来转型,这是中国贫富拉大的客观环境。”

    有网友尖锐地指出:“总不能只讲客观原因。”童石军直言我们社会的帮扶意识还比较差,“先富起来的阶层应该回馈社会,这是我们现在需要解决的一个问题。”

    富人不是没有爱心

    有网友问:是不是富人压根儿就不愿意帮助穷人?

    童石军委员认为:“有一些企业家不是没有爱心,而是做人比较低调,不想张扬。”他举例,在海南有一家制药厂,非典时期,一下子就捐了1000万元的药品,而且积极帮助把药品运出去。

    杨团说:“我做了多年的NGO(非政府组织)工作,跟许多企业家打过交道,也跟许多企业家谈过捐赠,问题不是我们的富人没有爱心。1998年大水的时候,中国慈善总会募捐3亿多,很多是富有企业家的慷慨捐助。当然,我们的捐赠按照人口平均下来很低,跟发达国家不能比,跟我们不断增长的GDP也不能比。”

    为什么会这样呢?杨团说,一是NGO组织的缺失。西方发达国家的捐款,搞公益事业,大多通过NGO组织。美国每万人有50多个NGO组织,法国有110多个,而中国只有两个。在中国,很多人都会遇到这样的问题,我想捐钱,可往哪里捐,通过什么渠道捐?这样的组织太少,只能捐给政府。非典也好,1998洪灾也好,真正能够来组织捐款的,向公众募集的组织有几个?

    两位嘉宾同时还提到来自法律方面的制约:在国外,企业捐赠,可免交所得税,没有金额的限制,而在我国,企业捐赠超过年度应纳税的3%,就要扣税。“这是双重负担,严重影响着企业捐赠的积极性。应该进一步调整。”杨团说。

    比立法更重要的是疏通渠道

    今年两会,杨澜委员提案呼吁加快我国慈善立法进程。周晓光等30名人大代表也提出要尽快制定慈善事业促进法。民政部官员对此回应说,慈善事业的立法已经列入了明年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内容。

    童石军委员建议出台两部相关法律:慈善事业促进法、慈善事业监督法。“如果没有监督,慈善事业很容易乱。人们常有这样的担心,我捐助灾民的钱,到底有没有到达灾民的手中?”

    “是不是立法就可以疏通富人帮穷人的渠道?”杨团对此有自己的看法:“完善法律是必需的,但比立法更重要的是拿出实施的细则,有效疏通人们参与慈善事业的渠道,包括富人对穷人的帮助。”

    有网友说,不少人都知道张国立、邓婕夫妇在复兴门捐建了一块绿地,也有名人捐建学校什么的,但类似的捐建行为似乎还比较少。“我们的捐赠方式是不是也应该更丰富一点?”

    杨团坚持认为,最重要的是建设好NGO组织。“NGO组织可根据自己的情况,找到合适的捐赠人,设立多种多样的捐赠方式。”

    杨团介绍说,我们讲了10年了,最大的问题是NGO的登记很困难。我知道广州20多个基金会在有关部门登记不了,原因就是所有的机构都要找个“婆婆”,政府部门允许了才可以登记。

    让杨团感到欣慰的是,现在有一个关于NGO的法律登记制度,就是备案制,意思是说有一些和钱财不打交道的NGO,不需要找“婆婆”,立案就可以成立了。“这样就有希望了。”

    不要仇富,要共同富

    有网友提出,现在社会保障部门提出保低、扩中、调高的方针,即保护低收入人群的权益,扩大中层收入者的收益,调整高收入阶层的收益。这是不是违背了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原则?

    童石军说,不能这样说。这比过去的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说法更完善,第一步让中等收入人群壮大,第二步让富人多作一些贡献,这是比较科学合理的。

    有网友留言:富人都为富不仁!

    童石军委员对此态度宽容:“不能这样说。如果两个人生活在一样的环境里,生活品质大不一样,低的肯定心里不舒服。我们不应该仇富。如果我们把慈善机构搞好,把这个事业做到最大,让近亿需要帮助的人群在政府和慈善机构的资助下得到收益,这个问题就解决了。”

    “仇富有一个很复杂的背景。”杨团解释其缘由:中国在20多年的转轨当中,很多人富起来不是靠自己的能力,而是靠官商勾结、倒买倒卖甚至贪污盗窃等一些非法手段。老百姓心里不满的是社会没有维护一个公平的秩序。

    童石军说:“富人帮穷人,对社会的和谐是非常重要的。只是我们的资助不应该是运动式的、浪潮式的。扶危济困是我们传统的美德,有困难大家帮。现在需要的是把我们的慈善事业做大做强,进一步树立大家的慈善意识。我国有13亿人,除去1亿需要帮助的,还有12亿人,如果12个人帮1个人,这问题就解决了。”

    有网友称赞全国政协委员李海滨主张的观点:应该大力发展慈善事业,让富人养穷人,让穷人知道富人在养他们,这样既可以缩小贫富差距,又可以减少社会的矛盾。

    童石军委员则更强调一种慈善意识:“并不是很有钱才可以从事慈善事业。有钱的可以出钱,有力的可以出力。在加拿大,大学生没有钱捐赠,但是做义工,通过自己的劳动帮助一些老人。”

    杨团也赞同不要单从穷人、富人的角度来讨论中国的慈善事业,“要建立良好机制,让更好的民营企业参与到慈善事业中来。现在国家允许民营企业建立基金会,把搞公益事业纳入到企业的规划中去,以推动社会共同富裕。”

    本报北京3月13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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