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3月13日电(记者韩俊杰)“未成年人生活的社会文化环境已经发生了很大变化,对他们的保护急需进行相应的完善!”全国人大代表、西安外事学院董事长、院长黄藤说。
他说,现行《未成年人保护法》对于违反法律的责任主体表述不明确,导致在司法实践中无法操作。其次,现行法律中没有明确设立代表未成年人利益的执法机构,这不利于法律的全面落实。第三,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一些新的情况和问题,必须予以考虑和补充,如互联网对未成年人的影响、流动人才子女及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的上学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