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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献田回应“叫停物权法”事件——
国有资产和私有财产不能同等对待
2006年03月18日
    

    本报北京3月17日电(记者万兴亚)处在《物权法(草案)》立法争议漩涡之中的北京大学法学院巩献田教授今天晚上出现在清华大学第二教学楼,他应该校“求是学会”的邀请,给部分清华学子开了一个讲座,主题是介绍他的公开信出台始末,并就相关问题作了回应。

    去年8月,巩献田教授发表了一封“致吴邦国委员长并转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公开信》”,公开质疑《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草案)》违宪。公开信发表后,各种议论纷至沓来,有支持的,也有反对的。

    今年2月,中国民法学界部分参与《物权法(草案)》起草的专家学者包括原中国政法大学校长江平、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王利明等人公开回应巩献田的质疑,指出《物权法(草案)》既没有违宪,也不会加剧国有资产流失,是平等保护各个权利主体的利益。

    但是在今年两会前的3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对《物权法(草案)》将通过召开座谈会、论证会等形式,继续开展调查研究,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修改完善《物权法(草案)》,适时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继续审议,目前正在抓紧工作。随后,3月9日,吴邦国委员长在作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时说,《物权法(草案)》列入今年立法计划,草案待条件成熟时再提请审议。至此,关于《物权法(草案)》的各种争论似乎该结束了。但随即,巩献田教授先是接受南方某媒体采访,高调谈论公开信出台始末,并继续“厘清”自己的观点。直到今天在清华大学举办专题讲座,继续讲授他对现有《物权法(草案)》的一些“保留看法”。

    在今天的讲座上,巩献田教授回应说,绝不是他一个人的力量导致《物权法(草案)》没被及时列入人大审议程序,因为这不符合我国的立法程序。如果说,《物权法(草案)》还要继续调研完善,而不是像原来计划的那样及时付诸审议,也是各种反对和建议的意见被有关立法部门注意而已,至于有没有被采纳,现在谁也不能这么说。

    但是他介绍,他的公开信发表后,人大法工委有关负责人确实找他谈过话。他本人也认为,“《物权法(草案)》里充斥了照搬国外的法条,有些在资本主义国家都是丑恶的东西”。

    巩献田教授今天强调,他从来没有反对过保护私有财产,但是他坚决反对那些来路不正、来路不明的私有财产。他认为,只有强调保护国家和集体财产权,私人财产权才能得到可靠的保护,而且,“在法律地位上,国有资产和私有财产不能同等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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