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信息产业界三大协会———中国计算机用户协会、中国计算机学会、中国半导体行业协会联合发出《关于在计算机及相关产品招标、采购中不应指定特定制造商的特定产品的建议书》。 该《建议书》指出,“在计算机产品招标采购中特别是由政府支持的招标、采购中,不应指定某一制造商的特定产品(例如CPU指定某公司的某种芯片,显示器指定某公司的显示屏,等等)和某些厂商的私有协议,而应代之以标明招标采购方对计算机产品的技术和使用要求。”这样,才能有利于公平竞争,可以避免事后的法律纠纷,维护国家和广大用户的权益。
中国计算机用户协会理事长陈正清教授介绍说,《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都明确规定了招投标活动和政府采购都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允许一切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共同参与的广泛竞争。就国际惯例而言,美国、俄罗斯、欧盟成员国等国家在关于计算机及相关产品政府采购的政策中也都有相类似的规定。
今年“3·15”之际,公众对国内一些行业协会监管能力缺失的不满开始见诸报端。据认为,这一《建议书》的出台,反映出社会各界对于构建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的呼声,对于解决目前在政府采购计算机及相关产品时所亟待规范的某些问题、减少政府采购成本和提高政府采购效率具有积极的建设性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