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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少工委下发通知
教育引导少先队员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
2006年03月28日
    

    本报讯(龚青)全国少工委日前下发《关于教育引导少先队员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通知》,要求各级少先队组织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论述,把社会主义荣辱观作为少年儿童思想道德建设的核心内容,贯穿于少年儿童思想道德教育的全过程,体现在少先队工作的各个方面,落实到基层少先队活动的各个环节。

    全国少工委要求各级少先队组织按照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要求,进一步深化手拉手、民族精神代代传、文明小使者等体验活动,使每一个少先队活动都成为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的良好载体。充分发挥“十佳少先队员”等先进典型在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中的示范作用。着力营造独具特色的少先队文化氛围,潜移默化地向少年儿童传递荣辱观的内在要求。少先队辅导员要以“八荣八耻”为主题,深化“光荣感责任感教育活动”,切实把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的要求落实到基层少先队工作实践中去。

    全国少工委要求充分照顾少年儿童的年龄特点,引导少年儿童把“八荣八耻”的具体要求与自身发展的需求结合起来,坚持以正面教育为主效促进少年儿童“勤奋学习、快乐成长、全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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