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仙本名王俊。按照他一开始给自己定的规矩,这两个名字各有用途,发球评时用“大仙”,发球评外的文字用“王俊”。不过规矩既然是人定的,也就要由人来打破,后来他就不贯彻这种署名精神了,导致现在许多人还以为王俊只是卧龙生或柳残阳笔下的武侠人物。 在写球评球讯之前,大仙是个诗人,并且是个不一般的诗人,据说他领导的流派叫“圆明园诗派”。在许多人将汪国真的诗句文在心头时,这帮人已经喊出了“打倒北岛”的口号。如今,北岛依然北岛着,打倒北岛的人纷纷改了行。
1996年前后,北京国安队受到了京城球迷的疯狂拥戴。那年最后一轮主场迎战广东宏远,许多球迷提前两天就扛着被窝卷去先农坛体育场排队买票——要知道,那可是冬天啊。而终于买到票,看了那场比赛的人,则在过后好几年都满足得直哼哼:“终身无憾啊!”
在这股热潮的形成中,大仙起了相当大的促进作用。他写球评或球讯,是在烹制一种夹杂着武侠小说、流行歌曲、象征派诗歌文字的三明治,让人感到格外新鲜。像“浪子高峰封喉一剑”,“寄身沧海任飘零”这样的句子,使得本来其臭无比的中国足球至少还能喷发出语言的浪漫、凄迷、决绝与芬芳,所以,很符合我这类人的口味。并且,大仙就像一个家道中落的遗少,匆匆写点儿字倒腾出一些钱,急忙就拿去买酒喝了,让他再多写一个字都没门儿。如果编辑说版面太小需要删稿,大仙就回答,随便找个句号,把后边的删掉就行了。
此外,大仙票儿的就是京城一些媒体的专栏了——说来奇怪,只有北京的媒体和读者才最认他。作为一个诗人,他表现出了优秀的对语言的掌控能力,直逼洛尔伽,不让聂鲁达。作为一个不再是诗人的人,他表现出了对流行歌曲的灵活运用,像“我等的妞还不来,未来不在我还在”之类,我没见过有人比大仙玩得更好。而作为一个骨子里还是诗人的人,他表现出了黑夜放歌须纵酒的落拓情怀——温瑞安喜欢在文章末尾告诉读者他是在什么情况下写的字,如“稿于一九八七年,八月十七日购置‘空中楼阁’后”什么的,而大仙文章的第一句,就可以让你知道,他是在哪里喝酒,他是在跟谁喝酒,他是在喝什么酒,他是在怎么喝酒。
大仙绚烂的文字博得了许多女fans的热爱,但在我看来,他的男人缘超过了女人缘。至少,我,以及许多男人喜欢跟他一起喝酒,那是一种绝对不会闷的酒,他可以不停地喝下去,在日出前不会让酒局终结。他可以不停地说下去,用他的烟酒嗓,慢条斯理地抖搂着各种八卦、歌词、恩怨和人生哲理,最后听他来一句“跟谁不是过,不就一哆嗦?”或者很粗暴地问你一句“你那破恋怎么老失?!”
是啊,给大仙打个电话吧,如果你实在不喜欢所谓名士聚集的概念股,就去那种小饭馆。你坐下来,隔着玻璃望出去,会看到大仙顶着纹丝不动的大脑袋,迈着踢踢拉拉的小碎步,拿着精心绘制的路线图,摸索进来,坐到你的对面,倒下一杯酒,然后说:“来,走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