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3月29日电(记者李松涛)国家质检总局针对近期出现的一些单位和个人,以帮助和代理企业申报、评选免检为名,要求企业缴费参加各种广告、宣传和展示活动的现象,发出声明。
声明指出,国家免检工作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企业申报,从未授权和委托任何组织或个人参与开展。国家免检工作坚持不收费、不增加企业负担的原则,在宣传、申报、审查、颁证等免检工作各个环节,国家质检总局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一律不向企业收取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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