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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培养和造就高素质干部队伍
中共中央印发《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
2006年03月30日
    

    新华社北京3月29日电 中共中央日前印发了《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

    通知指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的颁布实施,是加强和改进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一个重要举措,对于培养和造就高素质的干部队伍,推动学习型政党、学习型社会建设,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和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贯彻实施《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的重要性,按照《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的要求,创新培训内容,改进培训方式,整合培训资源,优化培训队伍,提高培训质量,推进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真正把中央提出的大规模培训干部、大幅度提高干部素质的战略任务落到实处,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思想政治保证、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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