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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开发商建经济适用房违约将被公告
2006年03月31日
    

    本报郑州3月30日电(记者潘志贤)郑州市政府29日出台规定,开发商在承建经济适用房过程中,如果违约将被公告。

    政府将对准备建设经济适用住房的土地公开招标,聘请经济、规划方面的专家成立专门的专家评审委员会,由郑州市监察部门对招标实施全程监督。

    郑州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中心负责人介绍,以前,开发商对经济适用房建设不太感兴趣,因此政府下达当年经济适用房建设计划后,直接委托某一开发企业承建。而这几年,经济适用房不愁销,成了开发商争抢的“香饽饽”,不少开发企业对政府以前的指定很有意见,进行经济适用房开发招投标可以选择最好的开发企业建设经济适用房。

    郑州市还规定,评审委员会成员收受投标人贿赂或者其他好处的,由市房地产管理部门责令退回所收受的贿赂,取消其评审委员会成员资格,并通报相关部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开发商未按照合同履行义务,情节严重的,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并由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机构进行不良行为记录,予以公告,同时将不良行为记录抄告有关行政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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