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够对民营资本开放金融领域,使民营资本多了一个投资渠道,绝对是一个利好。”浙商研究会执行会长、现代控股集团董事长章鹏飞日前在“首届中国商帮峰会”新闻发布会上告诉记者,民营资本参股银行,可能会对民营企业上台阶、走向全球化有所帮助。
“如果有机会,现代集团肯定会参股银行。”章鹏飞表示,进入金融业,进行资本运作,是一个综合性民营企业集团所必需的,“但进入金融业,不一定非要参股银行不可。事实上,现代集团此前早已涉足非银行金融机构,比如组建了贷款担保公司。”
银行业高官重申民资可以参股银行
章鹏飞所说的话,正是对中国银行业两位高官对民营资本参股银行表态的回应。
中国银监会副主席唐双宁3月18日在中国金融网举办的专家年会上表示,当前对于国有商业银行改革的一些说法有失偏颇,改革自始至终都没有排斥民营资本。
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三大国有商业银行先后完成引进战略投资者工作后,国内就开始出现一种质疑:为什么只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者,不引入民营资本作为战略投资者?
唐双宁说,首先,在资本准入上对民营资本从未限制,可参股可控股,目前已有一大批民营资本参股甚至控股商业银行;其次,对机构的准入采取慎重态度,这不是只针对民间资本,而是由于银行机构数量基本饱和,风险仍然较大,整体缺少专门的懂业务会管理的人才。
3月22日在“亚太地区小额信贷论坛”上,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吴晓灵也表示,为减少大商业银行机构调整的震动和增强对县域经济的服务,央行鼓励各大商业银行对现有的县域机构进行重组,也鼓励民间资本参与金融机构重组。
吴晓灵介绍,今年的中央1号文件也鼓励在县域内设立多种所有制的社区金融机构,允许私有资本、外资等参股。
其实,两位银行业高官也是在重申政府关于民营资本可以进入银行业的政策。
早在2001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国家计委《关于“十五”期间加快发展服务业的意见》就明确指出,要逐步放开对包括金融业在内的私营服务业的市场准入。这一意见让民营资本看到了进入金融业的一丝曙光。
去年2月国务院正式发布的《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简称“非公有制经济36条”)规定,今后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禁入的行业和领域,允许外资进入的行业和领域,也允许国内非公有资本进入,并放宽股权比例限制等方面的条件。鼓励城市商业银行和城市信用社积极吸引非公有资本入股,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基金和区域性信用再担保机构。
今年1月19日,中国银监会主席刘明康在2006年银监会工作会议上表示,在我国银行业加入世贸组织后过渡期的最后一年,银监会将积极引导民营资本等国内外资金参与银行业金融机构重组改造。
今年2月21日,中国银监会公布《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和《外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鼓励外资入股股份制商业银行与城市商业银行,同时也明确了境内机构发起设立商业银行的资格、条件,以及商业银行合并、收购的规则。
民资该不该进入银行业
国家社科领导小组专家组成员、浙江财经学院社会政策研究所所长谷迎春以温州民营资本为例说,最初温州民营资本以炒房而闻名,由于国家宏观调控政策,房地产行业的钱不好赚,温州民营资本开始转向炒煤;但由于国家要关停并转中小煤窑,温州资本只好转而到北京收购国企;但由于北京国企想绝对控股,温州资本最后又无功而返。“民营资本如洪水一般,流来流去,找不到可以疏通的渠道。”谷迎春说,“鼓励民营资本参股银行业,绝对是件好事。”
全国政协委员萧灼基此前接受媒体采访时也曾表示,民营资本进入银行业的好处很明显———可以提高银行业的竞争水平和效率,打破由国有或准国有经济一统银行业的格局,促进整个银行体系逐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可以进一步完善商业银行治理结构,提高银行体系的整体运行效率,并最终提高社会资源的配置效率。
事实上,民营资本很早就已经进入了银行业。
新中国成立以后陆续成立的农村信用社,已经有相当比例的民营或者个人资本进入。此外,改革开放以后陆续成立的城市信用社,也有相当比例的资本来自民营企业;而从1995年开始在城市信用社的基础上陆续组建的城市商业银行,其资本构成不仅继续保留原有民营资本,而且民营资本进入的力度在不断加大。
但在民营资本进入银行方面,至今还存在许多障碍。监管部门对于民营资本进入银行的态度仍然颇为谨慎,它们怕的就是出现金融风险。而民营资本进入银行业所引发的金融界、学术界乃至政界的讨论,也一直没有停歇。
反对民营资本进入银行业的人认为,民营银行财力有限,资信不足,会增加整个金融系统的风险,金融风险则会引发整个社会的危机。而国有银行因有政府做靠山,不会倒闭。另一个理由是,一些民营企业控股银行的动机不纯,股东通过自身参股银行套取资金。
支持者们则认为,中国银行业应当尽早对内开放,留给民营资本更多的时间和份额,积极而稳妥地建立起一批民营银行,让它们在游戏规则平等的基础上与外资银行展开竞争。
有专家认为,民营资本不会给银行带来特殊的风险。因为无论谁来投资,银行的风险总是存在的。政府应通过相应的监管政策和法律法规来规避风险,保障金融安全。譬如银监会规定,银行给客户发放的“关系贷款”不能超过一定的比例等。
民营金融业发展需要配套体系
综观境内外民营银行的发展历程,在失败的案例中,原因主要集中在5个方面,即市场准入不规范、监管机制不健全、特权集团介入、内部人控制和关联企业贷款。比如,一些国家在政治、经济制度发生变化之后,急急忙忙开放民间金融,实现银行民营化。由于民营银行的建立需要具备相应的政治、经济和法律配套体系,而这些国家法律体系和市场又不完善,银行民营化的尝试无一例外地造成了严重的金融混乱。
“民营资本是按市场经济原则运作的。参股银行后,因为自身利益与银行经营的好坏息息相关,民营资本肯定会通过努力,使银行运作得更规范,风险更小。”章鹏飞说。
谷迎春也表示,应该相信民营企业家的能力,能玩转银行的魔方。无论银行有多少呆账坏账,到了真正的企业家手里,都会变成活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