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4月4日电(记者原春琳)今天来自教育部的消息说,教育部、外交部、公安部和国务院侨务办公室明确规定了2006年海外华侨学生回国报考内地高等学校的资格。按照新的资格要求,华侨考生除了要持有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取得在外国长期或永久居留权的公证书或认证书外,今年起新增两个条件:在国外实际居住两年以上,并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
由于联招考试与国内高考有差异,近年来,出现一些中介机构,采取不正当手段为国内学生办理华侨身份,致使“华侨考生”数量“不正常”增加,2005年尤为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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