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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下达喝酒任务的双重错位
2006年04月07日

莫林浩

    湖北省汉川市政府接待处10万元,市公安局2.5万元,仙女山镇7万元,马口镇5.5万元……这一系列“指标”不是别的,是汉川市政府办公室下达的今年的“喝酒任务”。(《楚天都市报》4月6日报道)

    汉川市政府办公室3月16日下发了这么一份文件:《关于倡导公务接待使用“小糊涂仙(神)”系列酒的通知》。该文件称湖北云峰酒业公司是最早来汉川落户的引进企业,为营造“引商、稳商、亲商、富商”的发展氛围,促进招商引进企业更快更好地发展,该市倡导在公务招待中使用此酒。对于完成年度用酒计划的单位,将按10%奖励,对未完成计划的单位将通报批评。显然,这样一份文件非常荒唐,它凸显出当地政府行政理念上的双重错位。

    第一重错位是政府没有摆正自己在市场经济体制下的位置。对于这一点,汉川市工商局局办副主任龚文倒是说的很清楚,政府哪能倡导喝什么酒?市场经济本来就是公平交易。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承担的主要是“守夜人”职责:创建良好的市场环境,为市场中各主体的公平交易提供制度保障。而汉川市政府办的通知显然背离了这一点。以红头文件的形式要求各单位消费某企业的产品,并制定了奖惩措施,等于通过行政手段把本应平等竞争的各企业摆在了不一样的起跑线上。政府有什么权力这么做呢?这样做虽说促进了招商引进企业的发展,却伤害了其他企业的合法权利,更是对市场经济环境的破坏。

    第二重错位是在公款消费问题上约束与放纵的错位。我国一年的公款吃喝要吃掉2000多亿元,已成为压在纳税人头上的沉重负担。尽快改变这种不正常的状况,建立有效的预算约束机制已是当务之急。可是纳税人不但没看见这样的约束机制,倒是可以看见汉川市这样倡导公款吃喝的文件。按照文件规定,汉川市各单位在公务接待中一年要喝掉200万元。公款吃喝还有“任务”,完不成还要通报批评,这是何等荒唐的事情。在如此文件的指导下,要想降低公款吃喝的费用,等于是天方夜谭。

    这两种错位,从根本上说都是政府权力与责任的错位。政府滥用手中的权力,同时又忽视了自己应该承担的责任。某些政府官员根本不拿纳税人的钱当钱用,喝酒不用自己掏钱,还可以作为招商引资的政绩,何乐而不为呢?从这个角度说,这条新闻不是茶余饭后的笑谈,倒是纳税人悲哀的真实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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