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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对牙防组只是指导关系
2006年04月11日
    

    本报北京4月10日电(记者董伟)在今天召开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卫生部新闻发言人毛群安表示,全国牙防组虽属卫生部批准成立,但是两者之间只是指导关系,其开展认证工作必须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在经费来源上,牙防组只有完成卫生部委托任务时才能得到相应的拨款。

    毛群安表示,牙防组是1988年12月卫生部批准成立的口腔专业技术指导组织,简称牙防组。批准的初衷是因为当时我国经济发展水平较低,对口腔卫生、口腔保健工作重视不够,考虑到现实的需要,卫生部在专家建议下成立此小组。

    当初,给牙防组的主要任务是协助卫生部制定关于牙病防治工作和有关专业技术人员的规划,组织协调牙病防治工作和组织开展学术交流工作。“应该说,这么多年来,在全国口腔保健人员培训和健康宣传教育方面,牙防组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益。”

    不过,近期公众对牙防组的关注显然跟上述“工作”和“效益”无关。其副组长张博学也已承认他们违规认证的事实。虽然张表示认证“不是权力的象征,而是责任的体现”,并且推脱说“权威认证”字样是企业宣传之举,牙防组所受捐赠尽数为企业“善款”,但是这种说法显然难平坊间流传的“两个人两张桌忽悠13亿人15年”的质疑之声。

    对此,毛群安表示认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月的答复,从事认证认可的工作,必须要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按照国务院公布的认证条例严格审查资格。关于口腔保健的认证工作,卫生部正在协助国家认证认可监督委员会,制定有关的管理办法和规则,逐步规范关于口腔保健方面的产品认证工作。毛群安还表示,牙防组作为一个技术性的组织,它是由几方面的不同人员和不同单位组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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