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青在线
  2006年4月11日
星期
加入收藏 | 新闻回顾 | 检索 | 中青论坛 | 广告
小调查
首页->> 中国青年报->> 青年企业家周刊

   

由白云山和记黄埔首创的“家庭过期药品回收机制”有望成行业新规
李楚源:药品不能“一卖了之”
2006年04月11日

本报记者 魏和平

    4月9日,在“家庭过期药品回收机制”推出一周年之际,广州白云山和记黄埔中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白云山和黄)和上海和黄药业有限公司联合举办的“关注百姓用药安全”会议上,白云山和黄把第1000块定点回收药品的“金牌”授给北京金象复星医药有限公司,并宣布在3年之内再开辟2000家农村药店,以解决过期药品的回收问题。

    “百姓家庭中的过期药品,凡是白云山和黄生产的,都可以免费‘以旧换新’。”白云山和黄总经理李楚源告诉记者,早在2004年,白云山和黄就在一些地区开展免费更换部分过期药品的活动,一年前,公司又把这一举措作为“一项长效机制来坚持”。

    专家介绍,过期药品,不仅增加了老百姓的用药风险,如果随意丢弃,还会对环境造成生物性、放射性和化学性污染,因而过期药品也被明确列入“国家危险废物目录”。更严重的是,大量城市家庭的过期药品,如果得不到有效管理,一旦流入不法商贩或不法医疗机构之手,将会造成一些医疗事故,危害人们健康。

    “做这个事情,我们不是一时冲动,在产品、资金投入上,我们都经过了深思熟虑,而且还在不断创新,不断扩大回收的规模。”李楚源说,“刚开始,我们只回收自己品牌的过期药品,后来升级到回收任何品牌的中成药;回收药品的店面,也从最初的50家扩展到今天的1000家;原来,我们主要在城市进行回收,今后,我们还要加大在农村的推广。”

    在广州,白云山和黄刚开始回收过期药品的时候,人们一度在一些药店门口排起了千人的队伍。而在白云山和黄的推动下,整个广药集团旗下的14家企业,现在也参加了过期药品回收行动。李楚源介绍,在过去的一年,广药集团回收了6.37吨废旧药品,其中,白云山和黄就更换了各种药品230万包(瓶)。回收后的药品,则在药品监管部门的监督下,进行了无害化销毁。

    回收过期药品,对一般企业来说是一个负担。为了回收,在过去的一年,白云山和黄就投入了3000多万元,而公司的营销额并没有明显提升。李楚源认为,药厂对过期药品的回收更是“企业的一种社会责任”,“老百姓认同你的做法,会对公司的品牌塑造有着长久的影响力,不在乎一时”。

    对李楚源来说,“家庭过期药品回收机制”的建立不仅倡导了企业应尽的社会责任,更保证了百姓的用药安全,但当前要在行业内推行这一机制还面临三大问题。

    一、消费者对过期药品的危害认识不深,亟待普及教育。不少人认为,药品过期只是疗效减弱,用时加剂量就行了。根据我国药典,药品一旦过了有效期,就会成为劣药,不仅意味着药品失效,达不到预期的效果,还有可能直接危害人体健康。

    二、消费者对过期药品危害环境认识不足。白云山和黄在调查中发现,只要回收过期药品不是“以旧换新”,哪怕是采用部分现金券返回的形式,消费者都不太积极,有的甚至把过期药品随手就丢掉。

    三、相关药品制造企业不积极。过期药品回收当前还只是个别企业的公司行为,没有法规约束,令其他企业动力不足。尽管在一些特殊的日子,有的企业会做类似的活动,但长期坚持的可以说是“凤毛麟角”,当然,这也和企业的经济实力有关。

    让李楚源高兴的是,在这次“关注百姓用药安全”会议上,国家有关部门官员表示,白云山和黄倡导的“家庭过期药品回收机制”,已经引起国家有关部门的注意,当前正在调研推行这一回收机制。

    “我们正在对‘家庭过期药品回收机制’进行调研,将来会出台有关规定,以确保老百姓用药安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场司金国英处长在该次会议上提出,不久,“家庭过期药品回收机制”有望成为行业新规。

    尽管白云山和黄回收药品取得了一些社会效益,但李楚源也很清楚,仅靠“个别企业的力量毕竟势单力薄”,为此,他呼吁全行业参加家庭“过期药品回收机制”,“只有这样才能惠及更多老百姓”。

    

 我要留言: 昵称  密码 匿名发表 注册会员
(本站注册用户请将此复选框钩掉,并输入在本站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发表评论) 
 
查看留言 打印】 【关闭
中青在线版权与免责声明: 

  在接受本网站服务之前,请务必仔细阅读下列条款并同意本声明。

  1. 凡本网注明"来源:中青在线或中国青年报"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青在线或中国青年报社,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2. 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按双方协议注明作品来源。违反上述声明者,中青在线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青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 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 本网站文章仅代表作者本人的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看法,与本网站立场无关,文责作者自负。 
  5.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联系的,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
   联系方式:中青在线信息授权部 电话:010--64098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