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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人超生挑衅基本国策
2006年04月13日

靳松

    据新华社报道:一名大腹便便的孕妇在丈夫陪同下,招摇地来到街道办事处计生人员面前,从包里拿出一个红色存折本摔到办公桌上。“这里有20万元,随便你们怎么扣,我需要安心养胎,请你们别再上门骚扰了!”这是前不久在广州市某街道办发生的真实一幕,回忆起这一情景,计生人员仍抑制不住内心的气愤:“有钱人竟然如此嚣张,这种做法简直是向计划生育国策示威!”

    计划生育是我们的基本国策,这是众所周知的。在这个基本政策的制约下,一对夫妻只生育一个孩子成为多数人能够接受的事实。但对于高收入人群而言,这个外界的束缚却被轻易地摆脱,巨额财富使他们有条件通过特权来实现超生的意愿。

    不是吗?据有关资料显示:城市的超生往往是富人和名人的天下,在传宗接代、培养“事业接班人”、“给孩子塑造一个有伴的成长环境”等动机支配下,他们采用的方式有:与境外人士结婚,自己获得国外“绿卡”或国籍,之后合法生育多胎,或者花钱“买”二胎准生证,使孩子的出生“合法化”,至于在本地生或是国外生,则随他们自己的心愿。

    只要没有违反法律,富人们生育多少孩子,似乎是个人的自由。只要他们能够付出因超生而交纳的社会抚养费,人们就应该认同他们的特殊待遇。但是,我们也必须看到,当超生以特权形式出现时,富人生育给普通人带来的,是公平感的丧失和情感上的倾轧。

    想要多生的绝非只有富人。据2002年国家计生委开展的“城乡居民生育意愿调查”表明:如果没有计划生育政策的限制,北京、广州、武汉、西安等地白领,选择生育两个孩子的要比希望生育一个孩子的多34.6%,是现有的制度使他们放弃了多生的意愿。如今,在多数人的意愿因制度约束而不能自由实现时,富人却可以通过特权顺利地多生,这种鲜明的境遇反差,将破坏政策法规的公正和平等。

    在以法治国的今天,公众强烈呼吁的是公正和公平,所要求的是生育权利的人人平等。富人阶层违法生育虽是少数,但影响极坏,使人们对计划生育制度的合理性产生了质疑。

    “公民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这是国家法律明确规定的内容。计划生育是基本国策,有关计划生育的法律在未被废除之前,每个公民都必须遵守,即便有钱或有权,也不能为所欲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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