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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出让金补贴廉租房”看上去很美
2006年04月13日

毛飞

    随着商品房价格的不断高涨,廉租房建设已成为政府和公众关注的热点。全国工商联房地产商会会长聂梅生近日提出建议:廉租房的建设资金应该从政府卖土地的收入中提取,即将政府高价拍卖土地的收入,补贴到廉租房的建设上。(《中国青年报》4月10日)

    土地出让金补贴廉租房建设,这是一个听起来有理、看上去很美的建议。土地出让金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收益,即各地政府“征地”、“卖地”的收入。这笔钱数额巨大,1992年至2003年,全国土地出让金收入累计达1万多亿元;特别是近三年来,每年政府的卖地所得都有好几千亿元。从数量如此之大的资金中抽取部分填补廉租房建设的资金缺口,似乎并不困难。然而,若是仔细分析地方政府财政收支和土地管理现状,实现“土地出让金补贴廉租房”的难度就十分明显。

    首先,“土地出让金补贴廉租房”与政府自身利益存在不兼容之处。有调查显示,土地出让金已经成为地方政府预算外收入的主要来源,特别是在“土地财政”大行其道的地区,土地出让金要占到预算外收入的60%以上。这个巨大的“小金库”满足了地方政府维持自身运转、经济开发、启动大规模基建工程等诸多需求。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地方政府时常利用信息上的优势,对上隐瞒土地出让金的实际数额。拿土地出让金补贴廉租房建设,不仅会挤占既有的政府开支项目,而且意味着游离于中央政府监管之外的“小金库”将被置于财政预算约束之下,地方政府种种的博弈、角力着实有曝光的风险;这不啻于自己动刀剜自己的肉,必然遭遇阻力。

    其次,土地出让金这块“蛋糕”虽大,但已经被各方分割殆尽。作为卖主的地方政府也不能一口吃下全部收益:上级政府要割走10%到15%的土地有偿使用费,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青苗补偿费、“生地”变“熟地”的基础投资等诸多成本需要支付,再加上为了“招商引资”采取倒贴政策以及为各式各样大型政绩工程、形象工程买单,最后所剩无几。“蛋糕”本来就不够吃,期望从中再挖出一块补贴廉租房建设,可谓难上加难。

    此外,土地出让金的优先受惠者并非城市贫困人口。目前被政府征用出让的土地大多属于农村土地,按照“取之于土、用之于土”的原则,政府征地卖地的差价收益,应主要用于农村建设和农民增收。但事实表明,土地出让金多数被政府用于城市建设,农民不但没有成为大规模征地过程中的最大受益者,反而遭受了严重的损失,可初步估算的利益损失以千亿计。因此,即使有可能重新分割土地出让金,首先应当补贴的不是城市的廉租房建设,而是二元体制中处于最低端的农民。

    由此可见,无论是从可操作性还是从合理性上考量,以土地出让金补贴廉租房建设都存在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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