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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举行出租车运价油价联动机制听证会
代表建议:
出租车公司应承担部分油价变动风险
2006-04-18 03:01:10
    

    本报上海4月17日电(记者周凯)上海市物价局组织召开“建立上海出租汽车运价油价联动机制听证会”今天如期召开。出租汽车乘客、驾驶员、经营企业、专家学者以及市人大、市政协、政府等各方面的20多名代表参加听证,另有8位市民和7位价格督察员旁听和现场督察。

    申请方上海城市交通运输管理处向听证会递交了《关于建立本市出租汽车运价油价联动机制的听证报告》。据介绍,这种机制设计不是应对一次性调价,而是着眼于形成长效运作机制,将运价与油价实行挂钩联动,运价随油价的涨跌作同向调整。同时明确,运价调整收入不用于增加企业经济效益,只用于消化油价变动因素,确保驾驶员收入水平不受油价上涨的影响。

    上海市出租汽车现行运价结构主要是由起租价和超起租公里单价两部分组成,针对起租价范围内和超起租价范围两种情况,申请方提出了两个运价油价联动计算公式。一是按车次调整运价的公式,即油价波动因素由每车次分担,具体通过调整起租价格来实施;二是按超起租公里单价调整运价的公式,即油价波动因素通过调整超起租公里运价分担。同时,公式中剔除了运价加价、计时收费等与公里油耗无关的因素。

    据听证会申请方介绍,实际运用中,可根据油价变动情况单独或同时使用两个公式。如将两个公式配合使用,既调整起租价又调整单价,可使不同乘距乘客都承担相应的燃油上涨费用,体现了“多乘多支出,少乘少承担”原则。

    有意思的是,无论运价和油价如何联动,实际上对出租车公司来说都没有任何影响。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一家出租车公司提出降低出租车司机的承包指标。

    听证会上,不少代表表示,油价上涨不应只让出租车司机或乘客来承担,出租车企业也应当降低承包指标,承担一定的油价变动风险;还有一些代表提出,出租车运价调整不宜过于频繁,要考虑到未来油价变化幅度等因素的影响。

    上海市消保委法律部副部长唐健盛表示,上海出租车行业的净利润占销售额的比重和净资产收益率,都远高于社会平均水平,企业方也应当承担成本增加带来的风险。上海市出租汽车管理处副处长马勇则表示,上海出租车运价7年未变,市民收入水平正在不断提高,客观上有一定的承受能力。

    记者今天分别乘坐了上海大众、强生和巴士三家公司的出租车,三位司机对出租汽车运价油价联动机制并不“感冒”。“表面上看,好象油价涨了,车费也涨了,对司机有利,但车费上涨肯定会使乘客数量减少,整体来看,未必对我们有利。”上海大众出租车公司的王师傅这样对记者说。

    上海市物价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听证会后,有关部门将在研究分析各方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出租汽车运价油价联动机制方案和相关配套措施,按程序报批后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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