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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调查我国孤儿现状
三成孤儿得不到经常性救助
2006-04-18 03:01:19
本报记者 王亦君
    12岁的小明把发黑的被子掀开,露出半袋面粉,“你看,我还有粮食呢。”小男孩笑着跳下床。从3年前父母相继去世,两个哥哥外出打工,家里就剩下了小明一个人。每过一段时间,亲戚会从100多公里外赶来,用这些面为他打些馕。房子里空荡荡的,盆里的馕已发了霉。他平时只好经常到邻居家吃饭。

    民政部救灾救济司和北京师范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研究所公布的《我国孤儿的现状与面临的困境》调查显示,全国18周岁以下父母双亡及事实上无人抚养的未成年人共计57.3万人,其中超过三成没有得到经常性的制度救助,在占总数绝大多数的农村孤儿中,得到的救助比城市孤儿要少得多,不少地方的救助只是有象征意义。

    近日,民政部会同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等14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孤儿救助工作的意见》。“这的确是个可喜的进步,关键就看能否得到地方不折不扣的执行。”今天下午,调查报告的执笔者,北京师范大学教授尚晓援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我们去过很多孤儿家,第一个印象都是令人吃惊的贫困。”尚晓援说,在农村这种现象尤其突出。在这样的家庭中,往往是老年人愁眉不展,孩子们也心事重重。访问常常被访问者的哭泣打断。

    目前,我国涉及孤儿的主要救助制度包括: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农村五保制度,和农村特困户救助制度。其中,城镇孤儿中有5.4万名享受城市低保待遇,在北京、天津、上海和新疆等地,99%的城镇孤儿享受城镇低保救助,而陕西、重庆等省市的该比例只有40%左右。农村孤儿有12.5万人享受农村五保待遇,其中广西、贵州、湖南等省的孤儿每人每年平均救助额度不足600元。11.6万名孤儿被定为农村特困户救助对象,农村特困救助标准最低的省份青海,每人每年只有110元。

    2005年5月,调查组在新疆和田地区调查,乡里的民政干事介绍说,在民政救济对象中,乡里的分类是五保户、孤儿、困难户,所以孤儿不是五保户,对孤儿也没有定期定量救济。孩子找到民政部门,就给一点救济的粮食和衣物,不找就不给。目前大概只有10%左右的孩子得到救济,平均一个孩子一个月36元。但是,按照这里的物价水平,一个月没有200元到300元无法维持生活。

    尚晓援说,目前我国对孤儿救助的政策设计存在一定的不足。从理论上说,五保制度应涵盖孤儿,但在实践中,许多孤儿被家庭收养,按照以户为单位的资格条件,很多孤儿不再符合五保救助的条件。她认为,凡属于孤儿,就应给予救助,不考虑收养家庭的经济条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罗城县12岁的孤儿小荣上小学四年级,她一岁半时,父亲患肺结核病逝,一年后母亲随继父离家出走,从此杳无音信,此后,小荣便跟爷爷和太奶奶住在一起。2002年全家唯一的顶梁柱——爷爷离开了人世,剩下小荣和太奶奶相依为命。太奶奶已是94岁高龄,年幼的小荣不但要照顾自己,还承担了照顾太奶奶的责任。

    调查显示,由亲属抚养是目前我国最主要的孤儿养护方式,全国的孤儿中有45万名由亲属抚养,仅有约6.9万名孤儿生活在国家兴办的福利机构中。尚晓援介绍说,在农村亲属关系比较密切的地区,农村孤儿主要由他们的祖父母进行照料,在调查过的家庭中,七十多岁的老年人照顾孙子女的情况非常普遍。有些孤儿由亲属代养后,导致代养家庭出现内部矛盾,如夫妻不和。在这种情况下,被寄养的儿童很难获得健康成长的精神环境。在少数情况下,甚至发生了亲属虐待孤儿的事件。除此之外,在亲属比较少的家庭中,有少量的农村孤儿没有固定的照料者,单独居住,本文开头提到的小明就是一例。

    由于丧失了主要赡养人,多数养护孤儿的家庭无力负担孩子的教育和医疗费用,不少孤儿被迫提前退学,外出流浪或者打工。目前,这个群体中很多学习成绩很好的孩子也放弃了上大学的梦想,被迫退学,留下终生遗憾。

    尚晓援表示,现在自己最关心的是15部委《意见》实施后,我国孤儿的生存状况能否得到改观,“最怕的就是政策在地方得不到执行,因此,政府应该建立科学的监测制度,监督孤儿救助工作。”

    本报北京4月17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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