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北京4月26日电(杨昌平 记者万兴亚)备受社会关注的太原警察故意伤害致死北京警察案今天一审宣判。山西省太原市公安局尖草坪分局刑警大队一中队民警刘利民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周传全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其他7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至15年不等。9名被告人共同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59.21万余元。 去年8月22日,刘利民等9人在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次出庭受审,庭审时几名犯罪嫌疑人大曝黑幕,原来“打手”是小偷,他们在刘利民的管界内扒窃后与刘利民分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