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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烧“二奶”:法律迷信比封建迷信更可怕
2006-04-27 03:49:13
晏扬
    民政部副部长窦玉沛日前透露,国务院正着手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殡葬管理条例》进行修订,今后发现烧“别墅”、“轿车”、“二奶”等乱七八糟的祭奠品,民政部门将会同国土、林业等部门对当事人予以查处和处罚。(《新京报》4月25日)

    一些人在清明祭祖时烧纸别墅、纸轿车,烧“三陪小姐”、“二奶”以至烧“超女”,确属不良社会现象,低级庸俗,有伤风化。近年来,社会舆论对此提出了严厉批评,我也加入到了批评者的行列。但我同时认为,并非任何一种社会不良现象,都需动用法律的或者行政的手段来管教。人们在祭祖时烧什么怎样烧,这是法律法规不该管也不好管的。

    在我看来,一些人在祭祖时烧“二奶”等乱七八糟的祭品,未必就具有浓厚的迷信色彩。清明祭祖从起源上看可能是一种封建迷信,但现在则不过是一种民间习俗,人们祭祖更多地为了表达对先人的祭奠和怀念之情,而所烧的纸钱只是人们寄托哀思的一种“载体”,已经很少有人相信纸钱能化作“冥币”供先人们在阴间使用。只不过,祭祖烧纸钱,已经烧了几千年,人们有点厌了,想换点新花样儿,于是,纸别墅、纸轿车、“三陪小姐”、“二奶”之类便应运而生。这些祭品同样没有多少迷信色彩,大多数人只是觉得新鲜好玩儿,别人烧便也跟着烧了。

    从逻辑上讲,如果认为民间习俗应该受到尊重,法律不能禁止人们清明祭祖,那么就禁不了人们祭祖时烧纸钱,也就禁不了人们烧纸钱、烧纸别墅、纸轿车、纸“二奶”。习俗的改变需要潜移默化,而不是通过法律和行政手段一禁了之。

    欲以强制手段来约束人们祭祖时能烧什么、不能烧什么,这才是一种迷信,一种对法律法规的迷信——姑且称之为“法律迷信”:迷信法律法规可以包办一切,可以管任何事情,并且相信法律法规一管即灵,是包治社会百病的“万能药”。

    在当今中国,有封建迷信思想的人其实越来越少,而有“法律迷信”思想的人却越来越多,当任何一项社会事务出现问题之时,人们总是以“亟待立法”来探求解决之道,将“严格执法”作为治本之策,而忽视了道德、文化在规范社会行为中的重要作用。像祭祖时烧纸别墅、纸轿车、纸“二奶”等不良社会现象,应该用道德的、文化的软力量去约束、引导,而不应该用法律法规的强硬手段去管教。

    法律的力量,绝非在于它无所不管,而是在于它能固守自己的特有阵地,恪守自己的本分,不越“雷池”半步。法网恢恢,讲求的是疏而不漏,而不是对法律的“迷信”。寄希望法律包管一切社会事务,会导致法律法规过多过滥,甚至侵犯公民的自由和权利。如此,谁还去相信法律、敬仰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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