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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黑老大”为何死后才浮出水面
2006-04-28 03:41:38
徐林林
    4月25日,“龙兴社”特大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在广东肇庆中级法院开庭审理,33名被告人被提起公诉。据检察院指控:自1999年以来,这个黑社会性质组织多次进行有组织的杀人、故意伤害、故意毁坏财物、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等各种犯罪活动,并通过开设赌场、敲诈勒索、绑架、故意杀人、受贿等违法犯罪活动,获取非法经济利益,共造成4人死亡、多人受伤。然而,直至去年,为逃避“龙兴社”成员的追杀,当地人梁金国将广东省四会市公安局经侦大队警察龙杰锋枪杀,警方这才发现龙杰锋就是这个组织的“黑老大”。(中新社4月25日)

    当时,杀人嫌疑犯梁金国向当地媒体记者讲述了他的犯罪“理由”:“既然你龙杰锋这么霸道,连我生存的权利、活动的场所都不给我。你龙杰锋想打死我,倒不如我先打死你!”(《新快报》2005年9月2日)从法律角度而言,这一“理由”虽说不能成立,但龙杰锋为非作歹、称霸一方的“警察黑老大”嘴脸倒是足见一斑。假如梁金国忍气吞声,或许“龙兴社”及其“老大”龙杰锋仍然逍遥法外。

    “警察黑老大”为何死后才浮出水面?有关报道称,关键在于四会市公安局原副局长陈国阳、市公安局治安管理股原股长张伟洲等人一直为其充当“保护伞”。(《新京报》2005年9月1日)

    但我认为,事情只怕没有这么简单。其中至少有两个问题值得追问:首先,市公安局党委是否名存实亡?一个副局长加一个治安管理股股长,究竟有多大能耐?难道整个党委就拿他们没治?有报道称,2000年10月28日,“龙兴社”成员正与人斗殴,龙杰锋不但没有履行处警职责,反而大喊“打死他”,并参与追打,致使其中一名男青年被活活打死。张伟洲等人隐瞒事实真相,使龙杰锋逃脱法律的追究。局党委成员对此到底是一无所知,还是另有隐衷,以致装聋作哑?

    其次,当地政法委是干什么的?对于龙杰锋及其同伙的恶行,当地群众不断报警,甚至上访揭发,但几年来几乎都是“一无所获”。从龙杰锋死后,城区乡村鞭炮齐鸣,老百姓纵情庆祝的情形来看,龙杰锋及其“龙兴社”在当地引发的民愤已非同一般。就算四会市公安局整个领导班子麻木不仁,莫非当地政法委平时就没有听说过龙杰锋其人其事?龙杰锋一伙打人致死很快就被“摆平”,而他本人死于非命后,警方迅速组织专案组进行调查。如果将办案方面存在的这种强烈反差,仅仅归咎于市公安局,从目前司法管理体制而言,恐怕是说不过去的。还有,直接对市公安局进行综合考核的上级主管机关,未必就没有半点儿责任?可惜,一年多过去了,似乎还没有看到与此有关的报道。

    所以我以为,在此案的侦破过程中,对陈国阳、张伟洲等显形“保护伞”固然必须依法追究,但对可能存在的因行政不作为构成的隐形“保护伞”,也绝对不能轻易放过。否则,过不了多久,四会市或其他什么地方,没准还会冒出N个刘杰锋、李杰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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