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青在线
  2006年5月8日
星期
加入收藏 | 新闻回顾 | 检索 | 中青论坛 | 广告
小调查
首页->> 中国青年报->> 要闻
法制宣传教育重点锁定领导干部
一些省市人大任命的干部要先过法律关
2006-05-07 00:46:03
    据新华社北京5月6日电(记者李薇薇)北京、浙江、重庆、贵州、青海等省市人大常委会日前作出规定,凡由人大任命的干部,在任命之前要进行法律知识考试。在我国广泛进行的法制宣传教育中,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能力的提高一直都被列在了“重中之重”的位置。

    记者从全国普法办了解到,领导干部作为社会主义各项事业的领导者和组织者,历来是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点对象。目前各地普遍成立了领导干部学法讲师团,全国共举办省部级领导干部法制讲座360多场,有1.5万多人次参加。

    此外,按照中组部、中宣部、司法部的要求,全国95%的党校、行政学院把法制课列入教学大纲,对参训的各级领导干部开展法律知识教育。目前,全国各省(区、市)以及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都制定了党委(组)理论中心组学法、学法考试考核等制度,明确把是否具备必要的法律知识和能否严格依法办事,作为干部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我要留言: 昵称  密码 匿名发表 注册会员
(本站注册用户请将此复选框钩掉,并输入在本站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发表评论) 
 
查看留言 打印】 【关闭
中青在线版权与免责声明: 

  在接受本网站服务之前,请务必仔细阅读下列条款并同意本声明。

  1. 凡本网注明"来源:中青在线或中国青年报"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青在线或中国青年报社,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2. 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按双方协议注明作品来源。违反上述声明者,中青在线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青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 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 本网站文章仅代表作者本人的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看法,与本网站立场无关,文责作者自负。 
  5.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联系的,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
   联系方式:中青在线信息授权部 电话:010--64098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