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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值钱了 合同撕毁了
农场“改制”毁了承包人的希望
2006-05-10 05:12:30
本报记者 万兴亚
    4月的河北农村正是播种时节,看到别人忙着春播,38岁的王国章心头却像被针扎了一样疼。他抓着自己的头发蹲在地头,咬着牙说:“真后悔到这里承包土地,搞什么农业产业化!”

    2000年,王国章和张拾珠联合承包河北省文安县新桥农场的450亩土地。刚种到2003年年底,农场就平白无故地不让种了,导致前期投资血本无归。官司屡打屡败,他们还无端遭到围攻;两年过去了,好不容易争取到再审开庭,但仍是看不到希望。

    包工头重新当起了“农民”

    在“恢复”农民身份前,王国章是北京某建筑工地的一个小包工头。2000年夏,他路过文安县新桥农场,这里开阔的盐碱地吸引住他的目光。他当时就琢磨,要是能租下来连片开发一下,也许是一个机会。为此,王国章特意走访了北京市农业科学院,联系到搞生态农业、养殖致富的路子。

    他找到新桥农场提出承包意愿,双方一拍即合。原来王国章看中的这片地,农场正因多年撂荒而发愁。

    2000年8月,王国章联合大城县老家同村的张拾珠,以每亩64元的价格顺利承包下新桥农场的450亩土地。合同签了15年——虽然当时该地市面的土地承包价格是每亩30元。

    王国章说:“我们开始真的是想把这块地当作事业来做的。”由于是盐碱地,太阳一晒就硬得下不去镢头。王国章和张拾珠两家的人一齐上阵,还雇用了十多名工人,没日没夜地忙活了4个多月。

    记者在承包地旁见到了王国章和张拾珠的部分“投入”:一排瓦房、干涸的养鱼池、两片废弃的羊圈和猪舍,还有两间养狗房。2002年,两人在新桥农场的动员、支持下,加大了对土地的投入,接了高压电,装了变压器,打了机井,铺了管道,还加大了施肥改良土地面积。借助棉花等经济作物种植的兴旺和气候的风调雨顺,他们看到了自己当农民的希望。

    从2001年开始,党中央、国务院调整农业政策,不再向农民征收“三提五统”。2004年以后,逐年减免农业税。由此,原来没人要的耕地逐渐变成了香饽饽。同时,随着种植棉花等经济作物效益的提高,农村土地的对外承包价格更是大幅度上升。这本是利国利民的好事,然而王国章和张拾珠没有想到,这些情况会影响到他们土地承包合同的继续履行。

    承包遭遇风波

    种植、收获、追加投入,再种植、再收获。进入循环投入快车道的王、张二人在2004年年初,突然发现承包金交不出去了。

    根据承包合同,在2004年1月15日之前,王国章和张拾珠应该将上一年的承包费24211.2元(约定的450亩中,因有71.7亩土地协议种树,免交承包款)交到新桥农场。但是一直等到2004年1月10日,王国章等人的承包款也没交出去。

    眼看快到合同约定时间,王国章再也坐不住了,他带着钱直接找到了当时的农场场长巨铁胜。“巨场长,12月份来了几次交承包费,老不收,怎么回事?”

    巨铁胜说:“农场改制,要把你们的地收回。”

    也就是这一次,王国章才知道,他们的承包地要在“改制”的名义下被收回。

    相对而言,王国章他们够“幸运”的了。据记者调查,承包土地刚开始,新桥农场就用各种手段,让十几名欲哭无泪的承包户卷铺盖走人了。

    王国章的官司为何老是输

    2004年4月,王国章和张拾珠向河北省文安县法院递交诉状,起诉新桥农场违反合同约定,单方面收回169亩土地并发包给他人,造成自己无法耕种。要求法院判定农场按原合同约定继续履行169亩土地经营权。

    应该说,王国章是一个有心人。他不仅在每次去交承包费的时候,都录下了和农场各方负责人的对话,而且在多次交钱未果的情况下,把钱交到县公证处提存。

    据(2004)文证民字第28号公证书显示,2004年3月15日,债务人王国章将所欠债权人文安县国营新桥农场的24211.2元债务提交到文安县公证处。公证书认可王国章的债务履行完毕。

    但是,文安县公证处的这一“认可”,在文安县法院没有被认可。

    在法庭上,新桥农场不断变换解除合同的理由——农场改制、没按时交承包费等相继提出。在第三次庭审时又提出一个新的理由:小麦涨价——因为根据合同约定,王国章、张拾珠的每亩土地承包费价格以120斤小麦市值为参考标准。鉴于小麦价格处于变动中,如果当年小麦价格上下浮动不超过市场上一年度市场中等品质小麦基准价20%的范围内,合同承包额不变;如果小麦价格变化幅度大于20%,则每亩土地承包费价格按照120斤小麦的新市值重新确定。

    抓住了这一条款,新桥农场在2004年5月26日委托文安县涉案物品价格鉴证中心出具了一纸价格鉴证结论,证明文安县中等小麦价格在2003年12月达到0.75元/斤,超过了约定的20%上下浮动的范围,并认为承包费价格应该提高——然而农场并未就这一问题与王国章等人通报协商过。

    一审时,文安县法院基本上接受了这一说法。

    王国章、张拾珠不服判决,上诉至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但二审结果维持了一审判决。不过,这次的理由是,王国章等人不按合同约定交纳变动后的承包费,构成合同违约,因此驳回王国章的上诉。

    二审一结束,新桥农场在没有通知王国章、张拾珠二人的情况下就收回了两人其余的全部承包土地,并在2006年3月把收回的土地全部承包给了一个邻近村的村委会主任。

    目前,在王国章等人的不懈坚持下,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启动了再审程序,正在重新开庭审理这起土地承包纠纷。

    撕毁合同的背后

    新桥农场主管农业的副书记王书记向记者透露了这次承包土地回收的另一个真实原因。他说,在改制工作启动后,农场职代会通过决议,已经承包出去的土地协议要全部撕毁重订。

    记者就此采访了参与围攻外来土地承包者事件的农场职工。他们中的几个人在农场附近路口以开黑出租为业。谈到农场改制的实际结果,其中的老吴说,新桥农场拥有耕地1.1万多亩,改制后,有一个小组的70多人总共分到的耕地不足200亩,更多的土地被个别领导变换手法提高价格包给了有关系的人。

    目前还在从农场职工手中承包土地的河南农民老张则跟记者算了一笔撕毁合同的经济账。这几年,他一直在文安县辗转承包土地。

    他说,从上个世纪90年代末开始,已经在河南等地广泛推广的“鲁棉2号”等开始向外扩散,尤其是有大片盐碱地的河北、天津、山东等地都是“受惠”的地方。有很多河南棉农开始到这些地方承包土地种植棉花,棉花价格的一路上扬,推动了这些地方土地承包价格的一路走高。

    张某告诉记者,像王国章等人承包的这些地是典型的盐碱地,种高梁和向日葵根本不会有经济效益,但是种棉花就不一样了。尤其是在王国章等人出现承包纠纷的2003年,因河南等主要产棉区遭遇雹灾,几乎绝收,全国棉花市场价格一路蹿升。稍微好一点的土地以亩产300斤来算,也有一千多元的收入,相对于每亩64元的承包价来说,这种利润绝对算得上是“超额”,农场岂有不悔约的道理。

    记者在调查中了解到,当地现在类似的承包地的价格是220元/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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