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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眼
住经济适用房须驾私家车?
2006-05-18 03:03:04
张麦
    

    据《四川日报》报道:2005年年初,成都市城南、城西的首期6个经济适用房项目面向社会公开发售时,除掉拆迁房和农迁房,有50多万平方米经济适用房面向社会公开发售,但却有差不多一半没有卖出。究其原因,成都市房管局认为,这批经济适用房除户型偏大、总价高等因素外,更存在位置偏远、交通不便等问题,住户们需备私家车才能方便出行。

    部分城市居民至今无房住,主要原因是他们没有购买商品房的经济实力。因此,就城市中低收入家庭来说,他们需要购买自己“力所能及”的廉价房。可是,像成都推出的经济适用房,虽然价格比纯商品房要低,但户型的偏大,尤其是居住地点离市区偏远,就必然增大其居住成本。我们可以想象,一个连购买廉价房都颇感吃力的家庭,又拿什么去购买并供养一部私家车呢?但问题是,如果没有私家车,进城上班又将成为新的难题。在我看来,住廉价房而须配备私车,这简直是对城市无房家庭的嘲弄,更给城市贫困家庭的经济雪上加霜。

    客观上迫使中低收入家庭必须驾私车才能入住经济适用房,暴露了政府在为百姓做好事的问题上缺乏诚意。如果政府真有“让居者有其屋”的诚意,早在规划经济适用房时,就应以尽量便利购房者为前提,让经济适用房的位置尽量靠近城区,以减少他们的出行交通费用。可现在,中低收入家庭基本可以购买经济适用房了,却又被必须添置私人交通工具的现实问题挡在房门外。

    诚然,“地荒”是近年城市建设中的头等难题,但我们仔细观察就会发现,很多商品住宅却在城市近郊甚至市中心雨后春笋般拔地而起。我就在想,倘若政府能在“都市村庄”的间隙,挤出些许地块用于建设经济适用房,便可造福低收入者。

    结论只能是:政府“见利忘义”——仅仅盯着市区地盘的商业经济效益,而以远郊价格低廉的土地草草建成所谓的经济适用房,向公众摆“花架子”。说穿了,这是为民谋利但缺乏诚意的表现。如果这种“配鞍费多于买马钱”的现象继续下去,那么,城市中低收入家庭“居者有其屋”的愿望,可能永远落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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