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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辆车从她身上碾过……
2006-05-18 03:03:04
本报记者 洪克非
    

    这是一起不该发生的悲剧。事故发生在湖南省长沙市,一名中年妇女在过马路时被车撞倒,肇事司机逃逸。受伤妇女还没来得及呼救,就又被两辆汽车相继从身上碾过,最终使她命丧黄泉。

    提起这起离奇的事故,目睹整个过程的曾某唏嘘不已。

    4月30日晚10时25分左右,一名妇女在长沙某地段人行道上由北往南横过马路时,突然被一辆厢式小货车的左前角及反光镜剐倒。但该车司机并没有立即下车抢救伤者,而是在停顿一会儿后,迅速驾车逃去。

    曾某是常在附近拉客的摩的司机,当时他正好在旁候客,正一愣神的工夫,只听“砰”的一声,一辆红色小车再次从该妇女身上碾过,将该妇女往东拖出10米后,疾驰而去。

    曾某没多想,就对正好路过的一男一女说:“赶快把这辆车的车牌号码记下来。”说完,就与另一名摩的司机朱某往第一辆厢式货车逃跑的方向追去。

    追到厢式货车后,曾某大声喝问:“你们怎么这么没良心啊?撞了人就跑!”货车司机见前后均被摩的司机堵住,已无出路,被迫将车开回。

    可回到车祸现场后,发现那位被撞妇女竟然不见了,而在离出事地点100米远处却多了一辆车,旁边还聚集了很多围观群众。他一打听才得知:就在他追货车之际,又有一辆车撞上该妇女,使其当场死亡。

    见到眼前的一切,曾某叹息道:“太惨了!如果货车司机撞人后,立即停下来救人,那个人就有可能不会死,在第二次被撞前,我还看见那个人可以动呢!”

    当晚10时35分,交警赶至现场,清理现场并疏导交通,并连夜将现场两名肇事司机带回审讯。根据群众提供的第二辆肇事车的车牌号码,交警找到了肇事的那辆红色吉利美日轿车。后经询问得知,当晚开车出去的是长沙东宇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的汽车销售员李进。

    民警将正在公司内上班的李进和红色吉利轿车一并带回大队。经查,该车底盘上还留有人体附着物和斑斑血迹,在事实面前,李进竟矢口否认当晚他曾开车到过车祸现场。经审讯,李进终于交待了当晚交通肇事逃逸的经过。

    李进说,他开车跑回星沙把车停好后,还返回过事发现场,夹杂在围观人群中,直到现场交警把事故处理完之后才走的。对于逃逸一事,他辩解称,自己晚上从星沙出发,到伍家岭接人,回来时没注意到路面上有个伤者。压倒后,他担心要负责就跑了。

    5月10日,长沙市公安民警对此次事故作出了责任认定,认定死者属于正常横穿马路,无交通违法行为,不负事故责任。而前两次撞击中,厢式货车司机李国辉、红色吉利轿车司机李进撞人后在未采取任何措施的情况下,驾车逃离现场,应负全部责任,客车司机凌敏负部分责任。负责处理此事的长沙市开福交警大队已将两名肇事司机以涉嫌交通肇事罪,提请检察机关逮捕。

    据悉,交通肇事逃逸已经成为公安机关经常需要面对的问题。今年,长沙市公安机关开展了为期百天的反道路交通事故专项行动,将一批长期潜逃在外的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抓获,并将20起情节恶劣的交通肇事逃逸案挂牌督办,对其中的15人进行网上追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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