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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不住网上不良信息诱惑
一个青年的200万元敲诈之路
2006-05-20 03:05:42
梁晓 本报记者 万兴亚
    

    互联网无疑是当今最丰富的信息资源库,有的人从网络中汲取知识,走向了成功,但有的人却“乱花丛中迷了眼”,不仅未能分辨良莠不齐的网络信息,反而在不良信息的导向下陷入了犯罪的泥潭。河南22岁的小伙子张刚(化名)就是这样的一位,他在网上看到一则某人敲诈公司的信息,效仿其人,从此走上犯罪道路。

    2006年5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以敲诈勒索罪判处张刚有期徒刑5年。

    声称要往“大宝”里注硫酸

    张刚是家里最小的孩子,虽然家境一般,但父母和哥哥、姐姐都对他宠爱有加。他平时爱好不多,就喜欢上网聊聊天、打打游戏。2005年4月的一天,张刚在河南老家的网吧上网时偶然点开了一个页面,浏览到一则信息,大意是浙江省某人于2004年1月分别给上海5家著名的饮料公司写信,以向饮料中投毒为名勒索500万元现金,最后得到其中一家公司的1万元。仿佛受到启发,张刚产生一个念头:“既然别人用敲诈的方式能赚到钱,我何不也试试呢?”

    2005年5月19日,张刚早晨洗脸后照例往脸上涂抹北京大宝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大宝sod蜜,心里一直琢磨着如何靠敲诈赚钱的他灵机一动,决定给大宝公司写一封敲诈信。

    在敲诈信中,张刚提出大宝公司的畅销产品sod蜜在超市里可以把包装打开,如果往产品中注射硫酸造成消费者毁容的后果,无疑会导致大宝公司破产。为了增强威胁性,张刚还在信中称:“本人曾与可口可乐公司、百事可乐公司、深圳健力宝公司都有过业务往来,我的下属遍及全国大中型城市,只听我一声号令,什么事情都做得出来,你们要考虑清楚。”

    写完信的第二天,张刚还特地来到河南省周口市的一家中国移动的门市部购买了电话卡,并将这张电话卡的号码加写在敲诈信中作为联系方式。当天,张刚就按照其在大宝sod蜜包装盒上看到的地址将这封敲诈信寄出。

    贪欲之下索要200万巨款

    大宝公司收到这封敲诈信后非常重视,并且迅速报了案。2005年5月31日,大宝公司用录音电话按照张刚在信中留下的联系方式与他进行了第一次联系。接到大宝公司的电话,他既兴奋,又有点不安。对大宝公司“有何目的”的问题,他回答说想弄点钱花,但没有说具体数额。过了几天,当他又一次接到大宝公司的电话时,明确提出要200万元人民币。同时他再次强调东西(硫酸)已经准备好了,手下有很多小弟听从指挥,如果大宝公司不能给钱,就让下属开始实施行动。

    为了便于公安机关的侦查,大宝公司一直以“公司要研究”的名义数次与张刚联系,并借“还价”拖延时间。2005年6月22日,张刚离开河南老家到东北沈阳投奔以收废品为生的父亲。2005年6月23日,大宝公司在与张刚联系时,提出钱数太多无法转账,能否先汇1万,而张刚一口拒绝。这是大宝公司与张刚之间的最后一次联系,而此时公安机关经过缜密的侦查,已发现张刚具有重大的作案嫌疑。

    2005年7月,北京公安机关的侦查人员在沈阳公安机关的配合下,在沈阳市皇姑区怒江北街甲2号门口将正在收废品的张刚抓获。在确凿的证据和事实面前,张刚承认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难逃法律惩罚

    虽然张刚一再强调自己并没有真正实施往大宝产品中注射硫酸的行为,但其敲诈事实仍然使其难以逃脱法律的制裁。2006年1月25日,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对张刚一案作出了一审判决,认为张刚的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因意志以外的因素犯罪行为未能得逞,系犯罪未遂,依法对其从轻处理,判处张刚有期徒刑5年。

    听到判决结果后,张刚在法庭上当场痛哭流涕,并因为情绪激动晕倒在被告席上。经过法官和法警的救助苏醒过来后依然泣不成声:“我知道这是违法的事情,但真的没想到会付出如此大的代价。”

    张刚提出上诉,希望政府能给自己一个重新做人的机会,从轻处罚。2006年5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终审驳回张刚的上诉,维持了一审判决。审理此案的法官介绍,这个结果已经是从轻判决了。

    22岁,正是人生最灿烂的青春年龄,但张刚却要在监狱中度过自己最宝贵的5年岁月。他在悔过书中写道:“希望天下的年轻人,要以此为戒,不要为眼前的一点小利而悔恨终生。”

    本报北京5月19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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