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福州5月24日电(记者何春中)福建省建设厅昨天发出通知,要求省内各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严格禁止和限制在风景名胜区内进行影视拍摄和大型主题演艺等活动,省建设厅将组织力量,对本地风景名胜区内的演艺活动及其搭建建筑进行全面检查清理。
据介绍,福建省建设厅还将对在风景名胜区内进行影视拍摄和大型主题演艺等活动进行审批。经审核,在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内进行此类活动可能对资源环境构成负面影响的,不得批准实施;省建设厅认为不构成负面影响的,应提出审查意见,报建设部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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