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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囤积房源发布不实销售信息将被曝光
2006-05-26 05:00:32
    

    本报福州5月25日电(记者何春中)福建省建设厅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监控,做到全面、及时、准确地发布房地产市场供求信息,对于发布不实销售进度、囤积房源、诱骗消费者争购等违规行为,将进行严肃查处,并记入企业信用档案,向社会曝光。

    通知指出,已开通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的城市,要实时更新公开、公布可售房源及销售信息。可售楼盘项目要公布预售许可证号及内容、批准项目基本情况以及实时动态更新的楼盘表,公众通过信息网上楼盘表即可查询到在售楼盘的每一套相关信息及实时销售状态。

    尚未开通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的市、县,主管部门要于每月5日前在当地主要媒体上公布截止到上月末的可售房源情况。预售许可项目要在预售许可之日起3日内向社会公布。对房地产企业未取得预售许可、采取预定或收取订金方式销售楼盘;未按时公开商品房预售信息;发布不实价格信息,恶意哄抬房价的,将向社会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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