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青在线
  2006年5月31日
星期
加入收藏 | 新闻回顾 | 检索 | 中青论坛 | 广告
小调查
首页->> 中国青年报->> 经济
经济时评
政府重奖金融机构于法无据
2006-05-31 01:46:56
傅新
    

    深圳市政府日前颁布了新修订的《深圳市支持金融业发展若干规定实施细则》,为吸引更多金融机构把“根”留住,落户奖励金额由原来最高的500万元提高到1000万元。另外,在深圳金融机构总部副职以上及地区总部正职的高管,还可享受每人每月1000元的住房补贴,其子女也可由教育部门安排在省一级公办学校就读(《中国青年报》5月29日)。

    为了吸引金融机构落户,深圳市开出的“价码”不可谓不高,而如此优待金融机构的地方政府绝非深圳一家。报道称,北京、上海、深圳三地对金融业的“暗斗”由来已久,你奖励500万,我就奖励1000万,你补贴500元,我就补贴1000元,优惠“价码”不断抬高,如此竞争值得商榷。

    这番热闹场景犹如政府之间“斗富”。京、沪、深属于经济较发达地区,有一些“斗富”的资本。富人之间“斗富”,烧的是自己的钱,而政府之间“斗富”,拿的却是纳税人的钱。

    某家金融机构选择何地落户,主要考虑的是当地的投资环境、区位优势等因素,而不是看当地政府奖励给他们多少钱。即使各地政府都不给予任何奖励,他还是要选择一地落户。也就是说,这1000万元奖金原本是政府不必花的钱。

    金融机构作为一个市场主体,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政府重奖金融机构属于典型的“角色错位”。而且这种重奖行为与市场经济的原则相背离,属于典型的不正当竞争。对于政府而言,“法无授权即为禁止”。我们翻遍法律法规,都不可能找到允许政府重奖某个市场主体的法律条文,因此政府重奖金融机构于法无据,于法无据即为禁止。

    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过程中,还有很多地方政府动辄重奖这个、动辄重奖那个,有很多重奖都于法无据,都损害了老百姓的利益,造成了不正当竞争,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

    

 我要留言: 昵称  密码 匿名发表 注册会员
(本站注册用户请将此复选框钩掉,并输入在本站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发表评论) 
 
查看留言 打印】 【关闭
中青在线版权与免责声明: 

  在接受本网站服务之前,请务必仔细阅读下列条款并同意本声明。

  1. 凡本网注明"来源:中青在线或中国青年报"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青在线或中国青年报社,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2. 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按双方协议注明作品来源。违反上述声明者,中青在线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青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 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 本网站文章仅代表作者本人的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看法,与本网站立场无关,文责作者自负。 
  5.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联系的,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
   联系方式:中青在线信息授权部 电话:010--64098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