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青在线
  2006年6月2日
星期
加入收藏 | 新闻回顾 | 检索 | 中青论坛 | 广告
小调查
首页->> 中国青年报->> 教育
山东7.15%大学生获得助学贷款
不良贷款比例达18.15%
2006-06-02 03:04:01
    本报济南6月1日电(记者郑燕峰)山东省国家助学贷款发放金额去年一年超过历年贷款总和,但还款情况不容乐观,不良贷款比例达18.15%,远远超过各企事业单位、个人的不良贷款比例。

    记者从5月30日召开的山东省国家助学贷款工作会上获悉,到今年4月底,山东省高校累计有6.09万名学生实际获得贷款3.11亿元(到账数),占高校在校生人数的7.15%。山东高校国家助学贷款新机制以生源地贷款为主要方式,2005年为4.86万名贫困家庭大学生审批贷款3.56亿元,有4.52万名贫困家庭大学生实际获得贷款2.247亿元,其中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2.1亿元,超过自开展国家助学贷款工作以来历年的贷款总和。

    但另一方面,据负责山东省贫困生国家助学贷款发放的省农村信用联社统计:截至今年4月底,全省共有361项共计201.58万元助学贷款到期,但在实际还款过程中,违约78项,违约金额达36.58万元。而去年该行各项金融信贷业务中,贫困生助学贷款的不良贷款比例达18.15%,远高于社会各企业、个人、工商机构11.6%的不良贷款比例。

    山东省教育厅副厅长陈光华认为,当前山东省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存在五大问题。

    一是国家助学贷款审批成功率不高,发放进度较慢,高校间工作开展不平衡。二是考入山东高校的外省籍学生贷款问题还没有全部得到解决。三是部分高校的组织机构和专职工作人员没有按要求落实到位,影响了工作效率。四是老机制下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情况不容乐观,已经出现的不良贷款,影响到了贷款机构进一步放贷的信心。五是部分市的国家助学贷款贴息和风险补偿资金安排不足,支付不及时,影响了贷款机构的积极性。

    据分析,大学生毕业后工作及住所的不稳定,给追贷造成了很大的难度和成本。陈光华表示,各高校要加强对学生的诚信教育,协助经办行做好贷款毕业生的还贷工作。

    据了解,人民银行的个人信用征信系统不久将在各金融机构间运行,届时,包括国家助学贷款记录的各种信用信息可在各金融机构间相互查询,贷款学生一旦在一家金融机构出现违约记录,其他金融机构将不予其他贷款授信。

    

 我要留言: 昵称  密码 匿名发表 注册会员
(本站注册用户请将此复选框钩掉,并输入在本站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发表评论) 
 
查看留言 打印】 【关闭
中青在线版权与免责声明: 

  在接受本网站服务之前,请务必仔细阅读下列条款并同意本声明。

  1. 凡本网注明"来源:中青在线或中国青年报"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青在线或中国青年报社,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2. 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按双方协议注明作品来源。违反上述声明者,中青在线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青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 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 本网站文章仅代表作者本人的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看法,与本网站立场无关,文责作者自负。 
  5.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联系的,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
   联系方式:中青在线信息授权部 电话:010--64098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