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村“两委”不和,在很多乡村普遍存在,也成为制约新农村建设的一个难题。正如恰尔巴格乡党委新上任的陈书记所言:建设社会主义和谐新农村,不能只看房新、路宽、村平安,更重要的是人心要和谐。 人心要和谐,班子团结是前提。陈书记说,经过乡村两级共同努力,“空壳村”的矛盾比以前缓和了很多,但还有很多工作要做。 村“两委”矛盾主要源于制度规范对村“两委”关系界定不清。对于村“两委”关系问题,《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都有相关规定,但从实际贯彻情况来看,一些规定尚缺乏可操作性,有待进一步健全和完善。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农村工作办公室副主任戴宁祥认为:在农村基层,党支部是领导核心,党员干部应该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农村其他组织如村委会、妇联、共青团及各类协会都应在党组织领导下,充分发挥各自功能和作用。党支部应支持村委会工作,不能包揽一切;而村委会也应该明确自身职责,积极提高自身素质,不能片面强调村民自治。“两委”关系就像一个人身上的两条腿,问题不是要不要哪条腿,而是如何使这两条腿协调一致,才能更稳更快地推进农村现代化进程。 谱写一曲人心和谐的乐章,是推进新农村民主和法制建设题中应有之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