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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批评
郭敬明“抄袭有理”谁之过
2006-06-05 05:05:42
魏英杰
    5月22日,北京高院就庄羽告郭敬明抄袭案作出终审判决,郭敬明及春风文艺出版社败诉。这起诉讼经过两年多历程,总算在法律上有了明确答案。然而,眼下值得关注的,却非诉讼本身——即便郭和出版社进行申诉,法院终审判决的法律效力也不容置疑——而是网络上出现的“抄袭有理”的一些声音。

    与郭敬明的沉默态度形成强烈对比,连日来网上就此事几乎吵翻了天,仅在“小四的游乐场”(郭敬明博客)上,相关留言多达数千条。让人诧异的是,不少网友对郭的行为表示支持,有人留言说:“不认为抄袭有什么不对,只要抄出自己的风格!”还有网友说:“不要用抄袭来诋毁我们的偶像!”而在庄羽博客上,不少郭敬明“粉丝”留言认为庄羽是“炒作狂”,“靠一个后辈出名”。

    个中是非并不难辨析,任何人稍作思考都知道:你可以崇拜郭敬明,却不能以此为抄袭行为辩护。但是,为什么那么多人一面倒地倾向于抄袭者?为什么抄袭者有理,维权者反而成了“人人喊打”的对象?

    从留言上可以看到,这些网友大多是在校学生,有的年龄和郭敬明大致相仿,有的则只有十几岁。有人因此感慨:为什么现在的年轻人如此是非不分、黑白颠倒?感慨者所言并非全无道理,类似现象也并不罕见。不过仔细一想,这种言论即便不是“一棍子打死”,其逻辑与那些高喊“抄袭有理”的人也不无相似——难道只有年轻人才“普遍”存在是非不分、责任缺失现象?相信答案不言而喻。

    最近,天涯社区也发生了一起“抄袭有理”风波。一位叫“四川曾颖”的网友发帖揭露一考生抄他的文章“居然抄成高考满分”,不料并未因此博得网友同情,在多达三千多条的跟帖里,很多网友反而讽刺、辱骂他无非是借机炒作自己,有人还让他给自己留点面子,“别丢完了”。在这个帖子里,并没有明显迹象可以认定持有“抄袭有理”论调的网友都是年轻人或未成年人。也就是说,至少不能简单认定“是非不分”是年轻一代的“专利”。

    不过话还得说回来,如果以郭敬明博客上的留言作为样本的话,不得不说一部分年轻网友的言行确实让人失望。客观而言,这与经济体制转轨过程中,传统道德观未受足够重视、新的市场规则尚未完善有关。进一步讲,问题的根源还是出在我们自身。因为,“成年人世界”实乃年轻人的“镜像”,况且社会道德伦理失范并不是自年轻人始,恰恰是从“成年人世界”蔓延开来的。

    仅就抄袭一事而言,近年来被曝光的就有多少起?从大学讲师到博导,从一般论文到国家重点科研项目,有多少人因此被钉上学术耻辱柱,又有多少人虽事实确凿却厚颜无耻拒不承认?其他领域出现的问题,比如贪污腐败、政绩工程、伪劣假冒,难道人们见得还少吗?“成年人世界”的种种怪现状,无疑给“80后”、“90后”的心灵蒙上一层阴霾,乃至成为他们行为的一种榜样。

    对一个群体作出道德审判,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但自我反思精神从来都是稀缺人文资源。如果说这是一个诚信缺失的时代,那么我们每一个人都难逃其“罪”,我们才是应该忏悔的那一个人。从某种意义上,正是我们将“郭敬明”们推上了审判席,也是我们,将“四川曾颖”踢下了维权列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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