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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一查人事部门的非典型乱收费
2006-06-06 05:04:17
徐林林
    黑龙江省兰西县规定:每名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按聘期一次收取300元合同鉴证费,新参加工作的每人每年收取200元。当地媒体接到教师赵向阳的投诉后,日前对此事进行了调查。省物价局表示,该县人事局收取“鉴证费”属于乱收费,应立即予以纠正。(《黑龙江日报》6月3日)

    先不妨听听赵向阳的诘问:我们是在2004年完成全员聘用的,聘用期限为3年,怎么到了2005年才开始收“合同鉴证费”?所有教师的聘用合同以及人事档案都由县教育局管理、保存,人事部门凭什么收取“合同鉴证费”?全县仅教师就有4000多人,涉及该项收费的额度高达100多万元,这可不是个小数目啊!兰西县事业单位一共有多少人?县人事局究竟收取了多少“合同鉴证费”?恐怕只有他们自己清楚。

    其实,各地政府人事部门乱收费由来已久。比如,在一些省里,参加职称评定,不管申报哪个系列,都得统一购买由省区市人事部门组织编写的应考书籍。这些所谓必读书籍,通常比市面上的畅销书还要贵。而且,购书款被列在必须一次性缴纳的参评费中,如果拒付则申报无效,连参评资格也会被取消。再比如,哪怕你普通话说得和央视的罗京、李修平不相上下,但想拿到“公务员普通话合格证”,也非得到人事部门指定的培训班“回炉”才行。培训费一个子儿也不能少。

    还有,考证收费标准乱得离谱。前不久,一位好友到外省参加一个人力资源管理资质方面的考试,两个省部分市县的收费居然相差五六倍,少的才收650元,多的竟收了3000多元!其中猫儿腻之大不难想见。

    现在,相关资格证书成了竞争上岗和择业求职必不可少的“敲门砖”。从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的管理角度来说,这也许是一种必然趋势。毫无疑问,人事部门在这场利益博弈中掌握着认证资源的配置权,且这一权力随时都可能改变在岗人员及从业人员的生存状态。一些地方的人事部门以权自恃,既不通过听证程序,也不事先征求公众意见,任意抬高培训、考证收费标准,将公共权力巧妙地置换成部门利益,使原本人们心目中的“清水衙门”在政府大院内先富了起来。

    人事部门乱收费所以没有引起公众和监管部门的普遍关注,个中原因可能有三:一是对于涉及人事方面的培训、资质认定,由于国家至今没有制定统一的收费标准,给部门谋利预留了自由操作的空间。二是由于职称评定等关系到对个人事业前景,少有人会因为收费问题板着面孔去和人事部门较劲。三是部分纪检、监察部门缺乏反腐敏感,至今对当地人事部门的乱收费毫无觉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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