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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国资流失公众不应沉默
2006-06-07 04:41:12
郭松民
    据《中国青年报》报道:湖南省衡阳市律师罗秋林,日前向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衡阳市国资委确认他对国有资产占有的份额,查处他反映的国有资产流失的案件,并确认国资委拒不履行政务信息公开的义务的行为违法。

    从以往的经验和现实的力量对比的情况看,罗秋林行为的有点像堂·吉诃德,成功的可能性并不大。但无论他能不能成功,我们都可以肯定他的行为在客观上是有利于维护并增进整个社会的福利的。因为国有资产就是全民所有,人人有份。国有资产的流失,对所有的人都是一种损失(除了那些借机大发横财的腐败分子),作为平民百姓,平时让我们感到痛彻骨髓的下岗失业、看不起病、上不起学等,都与此有莫大的关系。

    但让人感到不解的是,面对国有资产流失以及其他公共利益受到损害的情况,公众通常是以沉默来对待之。为什么会这样呢?一个习惯性的回答是“制度不健全”。但在我看来,这种答案实际上是为自己的沉默寻找一种借口。因为健全的制度不可能从天上掉下来,而只能是在反复博弈的过程中逐步出现并完善起来。不客气地说,只要大家一直沉默,那就永远也不可能有所谓“健全的制度”。

    从博弈论的角度来看,公众在面对公共利益受到损害时的沉默现象,可以用“囚徒困境”(即谁出头谁吃亏,于是大家都不出头)的理论来解释。就拿罗秋林来说吧,他打这样的官司,是要付出很大的交易成本的:包括时间成本、耽误了其他赚钱机会的成本、交通和通讯的费用、乃至得罪了既得利益集团,可能受到报复而付出的人身安全成本等。付出了这么多,但收益却是很不确定的:即便是胜诉了,国资委也不可能将他“占有的份额”发还给他,那起“国有资产流失案件”查处的结果和他自身的利益更是毫无关系。

    对罗秋林来说,他唯一可以期待的收益就是公众对他的行为的支持和认可,他可以从这种支持和认可中获得声望和成就感。而如果他认为这种收益足以弥补他所付出的“交易成本”,那么当他下次遇到公共利益受到损害时,他仍然会选择挺身而出,出头的人不再吃亏,就会有更多的人效法他的榜样,这样“囚徒困境”就被打破了。反之,如果公众抱着“搭便车”甚至看笑话的心态,对罗秋林冷眼相待,那么他可能也就会从此心灰意冷,不再有为公共利益出头的冲动。那此后公共利益也就更不会有人愿意关心,每个人也都将因此而受到损失。

    当然,罗秋林的举动也很可能是出于一种纯粹的道德动机,而没有任何功利的考虑,那我当然要向他表示最大的敬意。但这种“纯粹的人”在今天的现实生活中实在是过于罕见了,我们不能将这种人的存在作为我们打破“囚徒困境”的前提。

    大家都来支持罗秋林,则意味着面对公共利益受到损害的情况,公众的反应从“你沉默,我也沉默”演变成了“你反应,我也反应”,从经济学的角度看,这就是一种人人都受益的帕累托改进,我们的社会无疑会因此变得更公平,更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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