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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 国务院 中央军委致电 慰问
扑灭黑龙江内蒙古特大森林火灾参战军民
2006-06-07 04:41:16
    

    新华社北京6月6日电 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6月6日发出慰问电。全文如下:

    国家林业局,黑龙江省、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和人民政府,解放军总参谋部,武警总部:

    今年5月下旬,黑龙江省嫩江县嘎拉山、松岭区砍都河和内蒙古自治区牙克石市免渡河林区因雷击发生三起特大森林火灾。这三起火灾火线长、火势猛,蔓延十分迅速,对大兴安岭林区形成三面合围之势。在国家和人民利益受到严重威胁的关键时刻,你们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的重要指示,果断决策,科学指挥,密切协作,快速行动,经过33000多名军警民十几个昼夜的英勇奋战,夺取了火灾扑救工作的全面胜利,为保卫人民生命财产和国家森林资源安全作出了重大贡献。在这次扑火行动中,全体参战人员众志成城、不畏艰险、奋不顾身、顽强拼搏,经受住了严峻考验,涌现出了许多可歌可泣的英雄事迹和模范人物,表现出了伟大的革命英雄主义精神。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向你们,并通过你们,向参战的全体武警部队官兵,公安消防部队官兵,解放军指战员,林业、气象、铁道、民航等部门的干部职工,致以崇高的敬意和亲切的慰问!

    目前,森林防火形势仍十分严峻。希望你们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总结经验,保持高度戒备,严防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切实保护好宝贵的森林资源,为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中共中央

    国务院

    中央军委 

    2006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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