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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调查
长沙一流浪汉死在救助管理站门前
2006-06-13 03:01:11
杨诗琪 本报记者 洪克非
    

    由于公安、救助站和120三家机构的意见存在分歧,一名流浪汉于5月28日凌晨死在了长沙市芙蓉区救助管理站门前。10天后,记者获悉,长沙市纪委、监察局就此事件进行了调查,但结论仍然没有给出。

    2006年5月27日晚,一名有精神障碍的流浪汉被长沙市公安局芙蓉分局人民路派出所民警送到长沙市芙蓉区救助管理站。27日晚10时45分,救助管理站值班人员言异云看了一下躺在车上的流浪汉后,根据经验认为该流浪汉是个危重病人,按要求应先送到就近的医院进行救治,然后再来救助站接受救助。参与救助的一位余姓民警则表示,言异云说流浪者是“危重病人”并没有依据,但其确有精神问题。十几天前,警方将其送到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急诊科救治,被确诊为患有精神障碍,但身体并无大碍。

    当晚11时左右,在分歧无法得到解决的情况下,人民路派出所民警决定,将流浪者放到救助站外,随后自行离去。言异云之后拨打了110,让他们通知120过来。晚上12时,120救护车医护人员在检查了流浪者后,又打电话给110,要求他们一起将其送往医院治疗。在110没有过来时,医护人员离开。5月28日凌晨,该流浪者在无法得到派出所、救助站和120的救助后,在长沙市芙蓉区救助管理站门前孤独死去。

    6月10日,长沙市民政局办公室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流浪汉死亡一事有关部门正在调查。提及芙蓉区救助管理站是否应对此事承担责任时,他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危重病人的确应该先救治后救助。”但他表示,死去的流浪汉是否属危重病人,这是决定先救治、还是先救助的重要根据。但到目前为止,有关部门没有对此作出结论。

    长沙市民政局局长贺国谦说,长沙市的《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通知》是根据国务院的相关精神制定的。目前长沙市纪委、监察局就此进行了调查,估计结论过几天会出来。

    然而,在采访中不少人向记者指出,这样的悲惨故事两年半前也曾发生过一次,引发的原因也基本相同——2003年11月10日下午,两辆红色的士相继开到长沙市救助管理站,几名身着迷彩服、臂戴巡防红袖章的人从车上抬下一个用白色床单包着的人放在院内。长沙市救助站传达室门卫走进去查看,判断被白色床单包着的人是一位危重病人,便立即告知他们救助站不能接收,必须立即送往医院救治。

    经过争执后,这些身着迷彩服的人只好将病人抬出大门往人民路方向走去。而救助站直到下午6时,当地派出所前来调查时,才知道此人被人丢弃在人民路建设书社门口,已经死亡。

    此后,湖南有媒体报道称,长沙市救助站表示正在与长沙市110系统之间进行协调,以避免类似事件的发生。但两年多后,悲剧再度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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