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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时评
谁的代表?代表谁?
2006-06-16 03:04:24
和天乐
    

    本来就在质疑、限制、争论、封杀之下磕磕绊绊前行的电动自行车行业,最近又硝烟弥漫。

    这次,矛盾双方分别是自行车协会理事长王凤和、电动自行车企业绿源公司董事长倪捷。前者说后者虚假宣传影响了同行的利益,后者说前者借故打击报复,矛盾的背后是双方此前的“标准之争”(见6月13日《中华工商时报》)。

    或许由于名字中有“自行车”之故,电动自行车企业的行业组织很自然地被划定为自行车协会。如此,至少从名义上,王凤和成了电动自行车行业的代表人。

    但事实上,作为中国目前规模最大的电动自行车企业的带头人,倪捷从2002年起就为电动自行车的合法化奔走游说,从叫板北京专家,到状告福州工商局,再到出席海南听证会……一路冲锋陷阵之后,倪捷俨然成了电动自行车行业的代言人。

    据媒体报道,2002年,自行车协会受国家标准化委员会委托,成立专门小组负责电动自行车标准的修改。修改从一开始就争议不断,主要是以王凤和为代表的反轻摩化派和以倪捷为代表的主轻摩化派,双方对电动自行车的重量、宽度等是否被列入否决项问题上争论不休。

    最后,王凤和直接将“反轻摩化”标准修改稿上报国家标准化委员会。按照这个标准,全国的电动自行车厂商将没有一家的产品合格。在标准被公布前夕,倪捷联合150家电动自行车厂商向标准委紧急上书,反对新标准出台。如此,标准被发回协会重新修改。

    究竟谁的主张有理,谁的主张科学?我不敢下结论。但国家标准化委员会之所以委托自行车协会制定标准,显然是由于协会所具有的代表性。可从协会上报的标准所遭遇的反对看来,显然不能代表电动自行车行业的意愿和诉求。

    同样的尴尬出现在医疗卫生系统。不久前,中国医院协会民营医院分会组织了一次上百名民营医院院长参加的会议。“如果不加控制,几乎每次会议都会变成诉苦会。”民营医院分会的一位负责人说,无论从税收等国家政策上,还是在地方政府领导的观念中,民营医疗机构都受到许多歧视。但一个二级协会很难表达自己的声音。

    一位院长说,希望有一个组织能真正把大家组织起来,游说政府,行业自律,共树诚信。他显然对现在的行业组织不满。“我们分会上面是中国医院协会,而这个协会代表的主体是公立医院,怎么会为我们说话呢?”

    从某种意义上说,现阶段的民营医院与公立医院是竞争关系。如此,它们谁又能代表谁的利益呢?新生的电动自行车与传统自行车同样有点水火难容。然而有关部门恰恰把“冤家”捏到了一起。

    其实,远远不止这两个行业存在着此类问题。许多被称为“二政府”的行业协会仍以政府身份自居,手中还拥有不小的权力(如制定标准、授予称号),但却不能代表行业的利益,而且变相增加了企业负担。协会负责人多是退休官员。这些人退而不休,在协会岗位上仍以领导自居。如此协会又怎么能为企业服务?又如何代表行业利益?

    可喜的是,在温州等市场经济较发达地区,各种企业自发组织并得到民政部门认可的商会、行会纷纷登台。他们还组织会员企业和欧洲人打起反倾销官司。

    “让能代表自己的去代表自己”,这应该是市场经济的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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