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去年、今年,合肥政府两度提出“无摊城市”的概念,引来媒体强烈的批评。对此,合肥市政府保持了长时间的沉默。很明显,这不是一种明智的做法,其所显示出的是当地政府公关意识和能力的低下。终于,在6月13日,我们等来了合肥市政府有关人士就“无摊城市”对媒体的回应,而透过这个回应,我们再次充分领略到“上有所好,下必甚焉”的铁律!(《安徽市场报》6月15日) 合肥市文明办副主任张和龙说:他们提出“无摊城市”的概念,只是一个独创性的归纳。那么何为“独创性的归纳”?他说,中央文明委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曾作出了有关城市摊群管理方面的测评要求,主要就是要求主次干道和重要场所无占道摊点以及无沿街倚门设摊。而这便是合肥创建“无摊城市”提出的前提。 看看,中央文明委的要求不过是主次干道和重要场所无占道摊点以及无沿街倚门设摊,而合肥在“九五”、“十五”期间已经将此上升为“主干道严禁、次干道严控、小街巷规范管理、不脏不乱”,现在又更进一步提出“无摊城市”的概念,这不是“上有所好,下必甚焉”又是什么? 当然,我们也注意到,合肥市政府有关人士提出了关于“无摊城市”的两种理解:即媒体所做之绝对的理解——就是城市没有一个摊点;和合肥市政府自己所做之狭义的理解——是指城市没有违规的摊点,即在城市不准设立摊点的区域内没有摊点,尤其是主次干道上没有违规的摊点。但是,我们能够满意这种解释吗? 绝对的无摊城市,会使城市里的许多人失去生活来源,也使市民的生活变得极不方便。所以,我们当然希望如合肥政府有关人士解释的那样,“无摊城市”只是一种“偏激的提法,中庸的执行”。然而,我们且不说“偏激的提法”本身便会导致执行上的混乱,单说那“中庸的执行”,现实中有可能存在吗?既然在合肥理解中央精神时,“上有所好,下必甚焉”,那么,合肥市具体工作人员在执行“无摊城市”政策时同样可能比市政府的政策制定者变本加厉。 我不同意把合肥提出“无摊城市”概念的责任完全推给合肥市政府。正如我们在谈到“楚王好细腰,宫人多饿死”时不能把所有的责任推给那些可怜的宫人一样。我们需要反思的问题是,既然我们知道“上有所好,下必甚焉”的铁律,那么我们为什么还要总是把“上有所好”作为社会管理的一个原则?比如城市是不是保留摊点这类事,可不可以交给城市里的民众自己来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