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其实我起诉丰田就是为了讨一个说法,让他们今后不再这样对待消费者。”
日前,曾在海南引起广泛关注的“40万元购买新皇冠车遇碰撞气囊未开”事件当事人林尤丰向记者证实,由于一直未能得到满意的答复,他已经对皇冠汽车的生产厂家天津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和经销商海口丰正华丰田销售有限公司提起诉讼。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此案。
他的要求是:两被告对其所购买的新款皇冠3.0小轿车给予退货处理,同时在全国性媒体上赔礼道歉,承认侵犯消费者知情权的错误,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1元。
记者还从海口丰正华丰田销售有限公司了解到,该公司已经收到相关法律文书,正在积极准备应诉材料。但截至记者发稿时,天津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尚未对记者的采访申请作出回应。
安全气囊不安全?
“我就是冲着他们宣传的安全性才选择这款车的。”2005年上半年,做西瓜生意的林尤丰注意到,海口丰正华丰田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正华公司)多次在各类媒体上刊登广告,宣传其代理销售的新款皇冠小轿车性能优异,安全性能尤其突出,8个气囊能在紧急情况时给乘客全方位的保护。
8月2日,林尤丰支付39.3万元购买了一辆黑色丰田牌新款皇冠3.0轿车。丰正华公司同时向林尤丰交付了由天津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丰田公司)出具的《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
2005年8月20日,林尤丰与妻子陈苗乘坐司机陈守吉驾驶的该车由海口前往三亚办事。19时30分,他们正常行驶至东线高速公路右幅183km+900m处时,被曹某驾驶的琼D10354大客车高速追尾。
强烈的冲击力当场将皇冠小轿车尾箱撞扁,坐在前排的林尤丰和坐在后排的陈苗虽然都系着安全带,但因车上安装的SRS前方空气囊、侧旁空气囊及帘幕式保护空气囊均未打开,造成林尤丰头部、颈椎、腰组织外伤;造成陈苗头部外伤和脑震荡,全身多处软组织受伤。
2005年9月1日,陵水黎族自治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认定,曹某驾车未确保与前车的制动安全距离,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应负全部责任。
“遭到强烈碰撞时,8个安全气囊竟然没有1个能打开,这还能叫安全气囊吗?”从事故中回过神来,林尤丰找来汽车说明书,上面注明:“无论是任何类型的碰撞引起足够大的正向减速时,都会发生SRS前方空气囊的展开”。
疑为质量缺陷
林尤丰决定向丰田讨个说法。他说,事故发生后不久,他就让司机将被撞扁的皇冠轿车运回位于海口市南海大道的丰正华公司,要求对安全气囊不打开的原因作出解释,要求提供该车所有气囊的产品标准和合格证明。但丰正华公司没有答应他的要求。
于是,林尤丰将事故车锁在南海大道公路边。可丰正华公司动用吊车将车辆拉到其维修车间里。林就此报警后,丰正华公司仍拒绝归还车辆。
于是,林尤丰向海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投诉了皇冠车的质量缺陷。天津丰田公司这才派员来到海口,但仍以“商业秘密”为由,不向政府主管部门和林尤丰提供安全气囊的产品标准和合格证明。
2006年4月7日,林尤丰发现,天津丰田公司向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递交召回报告,要求对2005年6月6日至2006年2月20日生产的14辆皇冠轿车和锐志轿车实行召回,承认这些车辆的SRS空气囊膨胀装置因组装不当造成气体加热剂填充量不足,“当该车辆发生强烈碰撞事故的时候,SRS空气囊无法打开,有可能使乘员受到伤害的危险性有所增加。”
林尤丰认为,他购买的皇冠轿车制造日期是2005年7月21日,与召回车的型号完全相同,车架号码接近,应该被召回。
经仔细阅读《丰田用户手册》,他发现其中的表达错误十分严重,如第234页中(a)起动之前第4(项)表述为“踩住制动踏板至地板直至驶离”,而事实上该车的制动踏板根本无法踩至地板,任何一位驾驶员也不可能将制动踏板踩至地板使车辆驶离,如果按这种表述操作车辆起步,必然导致车辆严重损坏;还有媒体指称,丰田汽车公司的用户手册中术语、数据及表述的错误多达数十处。
要求1元精神赔偿
林尤丰的代理人、海南富岛律师事务所的王伟律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条,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第八条第一款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而被告天津丰田公司和被告丰正华公司以“保守商业秘密”为由拒不公开皇冠轿车安全气囊技术参数标准、不提供合格证明的行为,明显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而且,天津丰田公司对其在皇冠轿车上安装的事关乘车人生命安全的SRS空气囊,竟然提供不出产品质量标准和检验合格证明。事实上,在原告经历的车祸中,所有气囊经强烈碰撞也未能打开,说明产品质量存在明显的缺陷。
林尤丰在递交给法院的起诉状中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海口丰正华公司对其购买的轿车给予退货处理,退回原告已支付的39.3万元和利息损失;被告天津丰田公司对此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令被告天津丰田公司向他和妻子赔偿因其产品质量缺陷而受到的人身伤害损失,医疗费1万余元,精神损害抚慰金1元,海口丰正华公司对此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林尤丰还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天津丰田公司在全国性媒体上向他赔礼道歉,承认侵犯消费者知情权的错误,向包括原告在内的所有皇冠车主公开其安全气囊的技术标准并提供气囊产品合格证明;立即更正其用户手册中的错误表述,并向所有丰田车主赔礼道歉。
车商认为自己并无过错
“我认为在这件事情上我们并无过错,我们根本就没有扣留他的车,那些理由是站不住脚的。”记者通过电话联系到了海口丰正华公司的李福建总经理,他说公司已经接到了相关的法律文书,由于起诉的诸多内容都和天津丰田公司有关,他们正在和天津丰田公司联系,积极准备应诉。
李福建认为,他们是以最大的诚意处理林尤丰的投诉的,也提出了多套解决方案与他协商,做了大量工作,但遗憾的是最终没有能够达成一致。既然进入法律程序了,他们会尊重法院的最终裁决。
记者和天津丰田公司有关方面取得了联系,但截至记者发稿时,该公司并未对记者的采访申请作出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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