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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春明先进事迹报告会在京举行
2006-07-05
    

    本报北京7月4日电(记者李丽)今天上午,中宣部、解放军总政治部、公安部、中共辽宁省委联合组织的“雷锋式消防战士”金春明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在人民大会堂举行。公安部政治部主任蔡安季要求,全国各级公安机关要以向金春明同志学习的活动为载体,引导广大民警进一步增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意识。

    金春明是辽宁省公安消防总队本溪市支队明山区大队特勤中队一班班长。入伍以来,他参加了1500多次灭火战斗和抢险救援,救出65名遇险群众;捐献自己的奖金设立“春明爱心助学奖学金”,13名贫困失学儿童受助。他先后荣立个人一等功1次、二等功两次、三等功7次,荣获“中国青年五四奖章”,先后荣获“模范消防战士”、“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军民共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今年5月2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中央军委主席胡锦涛签署命令,授予他“雷锋式消防战士”荣誉称号。

    报告会上,辽宁省公安消防总队教导大队教研室副主任夏峥、本溪市消防支队明山特勤中队班长姜永吉、多年跟踪报道金春明事迹的《本溪晚报》记者朴岩松和金春明资助过的大学生李盈分别讲述了他的感人事迹。首都各界650余人参加了报告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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