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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刑事案件背后的疑问
2006-07-13
新宁 本报记者 洪克非
    

    7月12日下午,湖南省新化县奉家镇红田村农民罗协和的家人向记者表示,他们将起诉县公安局不作为,并要求赔偿自已家人在这次见义勇为而遭遇伤害案件中的相关损失。

    案件发生在新化县奉家镇红田村。

    2005年2月,一个叫袁艳鹏的女青年租了村民罗协和的两间房子开商店。袁原与新化县上梅镇(城关镇)新渡村一个叫康永东的男人谈恋爱,并订了亲。后因性格不合,双方2005年6月在派出所的协调下解除婚恋关系。

    2005年7月29日,心有不甘的康永东骑着摩托车闯入袁艳鹏开的商店,拿出一把绑在摩托车上、两尺来长的马刀猛砍袁艳鹏两刀,袁艳鹏倒地大喊救命。

    房主罗协和的妻子奉玉秀马上赶过去制止,不料被康朝奉在左肩猛砍一刀。奉的儿子也被康一刀砍在左肩上。之后,奉玉秀、罗元昌在夺刀时又被砍伤。村民罗少球、罗志华、罗青娥被砍伤前额、背和左肋。此后,村民们从四面八方赶来捉拿凶手。

    康见状跨上摩托车逃跑,不久撞在路边的水泥碑上,而后逃到稻田里。愤怒的群众将歹徒制服,并向奉家镇派出所报案。

    派出所民警赶到后带走了歹徒和凶器,扣押了他的摩托车。

    2005年8月1日,经新化县司法鉴定委员会鉴定,奉玉秀的伤暂评定为重伤,罗元昌的伤为轻伤程度偏重。其他几名伤者均没有去做法医鉴定。

    凶手康永东被民警送到镇卫生院,后转到县人民医院。

    案发5天后,罗协和前往派出所打听对凶手的处理情况时,却听到了一个令他更为气愤的消息:康永东跑了。

    奉家镇派出所所长罗新亮答应给他一个交代。过了一段时间,所长罗新亮说给他们调解,要对方补偿他的医药费。不久又说人没抓到,没办法调解。

    之后,罗所长说凶手家的父母不讲道理,没有办法。于是案子就这么搁下来,凶手一直逍遥法外。

    有意思的是,派出所民警也曾经跑到罗的家里,要他们发现康永东就告诉他们,他们会立即去抓。

    罗元昌说,凶手是城关镇的,离他们家很远,他们怎么能随时去了解凶手的行踪呢?

    奉家镇派出所所长罗新亮解释了康逃掉的原因:康被抓时因为车祸和群众的殴打伤势很重,他们先把他送到镇卫生院,后又送到县人民医院。因康伤重,所以没带手铐、没派人监控。没想到过了两三天,康就从医院跑掉了。

    罗说,是受害者家因怕报复主动提出调解,而康家也表示愿意赔钱,所以派出所进行了协调。但罗家的要求比较高,所以没谈成。

    6月29日,记者在新化县公安局电话采访了该局局长张建成。

    张建成解释说,因为当时疑犯伤势很重,而派出所里警力又不足,所以后来请了巡逻守护队员看守,结果他们疏忽让疑犯逃跑了。对于没有上网通缉的事情,他认为不一定是没有照片的原因,而可能是因为疑犯还没有批准逮捕的原因。

    据悉,6月29日下午,根据群众的举报,张建成局长安排该局刑侦大队的民警将在县城某通讯店工作的疑犯抓获。

    罗元昌告诉记者,他们已再次进行司法鉴定,一方面追究凶手的刑事责任,同时准备起诉因警察不作为给自己带来的伤害和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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